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11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0-08-1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8,721,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源材质”)于2019年3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40万股新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新增38,400,000股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0,406,491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债券简称“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根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9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因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日至本次可转债摘牌日(2020年3月20日)可转债共转股17,005,759股,公司总股本由230,406,491股变更为247,412,250股。

  2020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授予32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7,412,250股变更为250,665,250股。

  2020年6月16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250,665,2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896180股,共转增197,929,79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50,665,250股变更为448,595,043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由38,400,000股变更为68,721,331股,具体明细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48,595,043股,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8,255,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0,34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所作承诺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东方产业引导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苏疌泉毅达融京股权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8,721,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8,721,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5名,共对应7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星源材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中信证券对星源材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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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本版导读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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