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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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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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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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经济增长放缓,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市场消费需求在疫情期间有所下降。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专注主业经营,坚持技术创新,积极实施转型升级,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设计能力和服务能力,尤其在产品的环保性能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和宣传,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健康人居标准的现代化整装综合服务,朝着成为“全球领先的环保艺术空间综合服务商”的愿景前行。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84.90万元,同比下降23.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2万元,同比下降117.18%。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项第44点“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编制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50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以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44.87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黎华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预计发生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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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崧盈路1288号
法定代表人:洪晓冬
注册资本:382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0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真空镀铝材料、镭射防伪材料、薄膜复合装饰材料、光学薄膜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覆膜玻璃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3,773,461.55元,净资产为135,507,635.93元,净利润4,488,463.95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超新材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各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对关联方有依赖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4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5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2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33.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63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661.6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488.4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560.21万元,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0.00万元,余额总计人民币560.2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于2017年8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9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与光大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荷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7900037610988)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6月20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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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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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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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预计在投产第三年达到100%产能,达产年营业收入50,300万元、净利润6,054.53万元。该项目于2019年底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达产,因此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2、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789.23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孽息人民币289.23万元。
注3、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本期收到广州龙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因取消合作退还设备款3.48万元,作冲减募投项目支出处理。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44.87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44.87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4元/股,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59.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2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33.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63 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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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7日,公司各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备注: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办理完毕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分别为“23,789.23万元”和“4,454.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为244.87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0.75%。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44.87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予以注销。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认为:天安新材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光大证券对天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1-6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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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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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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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25 公司简称:天安新材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