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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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6,532.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9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162.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70%;每股收益0.15元,同比下降69.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0.06元,同比下降86.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2%,同比减少5.2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2%,同比减少5.35个百分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0-080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0-082号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8万元(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提名庄奎龙、庄耀中、沈健彧、杨剑飞、许纪忠、戴礼兴、邵建中、程青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戴礼兴、邵建中、程青英三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20年9月15日下午13:3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5)、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奎龙先生: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桐乡市凤鸣实验厂厂长,新凤鸣化纤董事长、总经理,新凤鸣投资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总裁。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先后被授予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任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等。
庄耀中先生: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12月起任职于公司,曾任公司经营线负责人、总裁助理、副总裁。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先后获两化融合杰出贡献优秀企业家、中国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成绩、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
沈健彧先生: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被授予嘉兴市第三批“南湖百杰”优秀人才荣誉称号。曾任桐乡市凤鸣实验厂车间主任,新凤鸣化纤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4年2月起任职于公司,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杨剑飞先生: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桐乡市凤鸣实验厂办公室主任,凤鸣股份董事,新凤鸣化纤办公室主任,新凤鸣投资监事,公司办公室主任。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许纪忠先生: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桐乡市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董事,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戴礼兴先生:196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苏州丝绸工学院染化系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苏州大学材料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副主任。2008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11月至今任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邵建中女士:195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浙江理工大学(原浙江丝绸工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期间任英国利兹大学访问学者并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至今任浙江理工大学教授。
程青英女士: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传媒学院校产管理办公室、财务科主办会计,浙江传媒学院后勤发展总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1月至今任浙江传媒学院审计处审计师。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0-081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永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0-082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8万元(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名姚敏刚、陆斗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0-082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7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公开发行了2,15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2,153,000,0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53,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33,0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134,132,075.41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1,132,075.41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发行费用(均不含税)3,079,528.30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31,052,547.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116号)。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13,764.3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265.93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帐户余额为2,606.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1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8,333,33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4元,共计募集资金2,216,666,652.48元,坐扣保荐费用4,700,000.00元(其中进项税额266,037.7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11,966,652.48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212,232,690.22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266,037.74元),另扣除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655,660.24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88,577,029.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12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18,857.70万元,该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0年6月30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55.97万元,均已销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8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化纤公司”)、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化纤公司”)、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化纤公司”)、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化纤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5日、2018年5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埭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埭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更换了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中维化纤公司、中驰化纤公司、中辰化纤公司、中欣化纤公司、中石科技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中维化纤公司、中石科技公司、中辰化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中石科技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能源公司)、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跃化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独山能源公司、中跃化纤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独山能源公司、中跃化纤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情况如下: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中维化纤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针对原有热媒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减少能耗,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承诺效益。
(二)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2018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18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月至6月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中维化纤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针对原有热媒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减少能耗,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承诺效益。
附件 2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0-083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00、3.00、4.0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0、3.00、4.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 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0年9月14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 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0年9月15日 12:30-13:30,13: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邮箱:xfmboard@xfmgroup.com
联系人:范晓伟、吴耿敏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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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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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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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0-084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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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PTA销量不包括内部关联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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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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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25 公司简称:新凤鸣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