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5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06.24日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子公司:厦门维文贸易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7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荣丰控股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于指定媒体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66)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5)。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8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贾明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荣丰控股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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