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06 证券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0-35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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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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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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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状况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1-2月份重要经济指标增速大跌转负,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国民经济逐渐复苏,经济指标增速基本回升到疫情前水平。2020年上半年,中央政策层面仍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金融监管严查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各地因城施策更加灵活,部分城市继续放宽落户及人才相关政策,整体呈边际改善态势。货币政策整体稳健偏宽松,利率下行进一步让利实体经济。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6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4%;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5.4%,降幅比一季度分别收窄17.9及19.3个百分点,市场逐渐恢复。CREIS中指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百城新建住宅价格累计涨幅较去年同期收窄0.18个百分点,但随着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环比涨幅小幅扩大。其中,一线城市及长三角地区房价累计涨幅较去年同期明显扩大,其余区域涨幅明显收窄,京津冀和山东区域表现由涨转跌。公司项目主要分布在深圳、广州、天津、西安、长沙、南宁等一、二线城市,所在城市新建住宅价格较去年年底均实现小幅上涨。
公司未来将继续重点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并持续深耕已进驻城市及其周边,积极关注当地土地市场及寻求棚改、租赁等其他形式发展途径。
(二)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工作进展顺利,累计实现合同销售收入10.93亿元,合同销售面积8.31万平方米,资金回笼8.85亿元(以上数据不含与地铁合作的锦荟PARK项目)。
1、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
2、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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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土地储备情况为截止到2020年06月30日尚未开发且未取得开工许可证的项目储备。
3、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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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项目开发情况为截止到2020年06月30日在建项目。
4、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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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合作开发的横岗车辆段综合物业(项目推广名:锦荟 Park)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片区。根据约定,项目用地登记在深圳地铁名下,以深圳地铁的名义申请项目立项、报批报建、开发建设、物业租售等手续,本公司主要负责建设管理。双方采取以下投资模式:本公司向深圳地铁支付86,636.84万元,获得住宅、商务公寓和配套物业70%的投资、开发、收益权,而商业物业及车位由深圳地铁负责全部投资,产权归深圳地铁所有(详情参见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5、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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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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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未来,公司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的战略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契机,充分发扬“团结、坚韧、职业、感恩”的企业精神,努力践行“坚持房地产主业不动摇,坚持国企特色不动摇;以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为一体,住房租赁和房地产产业链延伸为两翼;辅以党的建设、长效激励、大监督、改革创新容错、职业化提升五大保障体系”的“2125”发展战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快速延伸产业链,走稳走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之路。
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资金回笼≥25.60亿元,合同销售收入≥32.84亿元,合同销售面积≥20.66万平方米。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为房地产业经营惯例,该担保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房产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止。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承担的阶段性担保责任的贷款金额为389,713.1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八节“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中(二)或有事项(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的内容。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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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表各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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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属于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采用简化方法。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的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宏伟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