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467.39万元,同比增长14.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60万元,同比下降45.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6.32万元,同比下降76.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03.41万元,同比增长586.63%,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同比下降40%。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总资产253,728.02万元,比上年度末下降2.1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173.09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87%。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PCB化学品业务,加大对国内产业链的开发力度,国内PCB客户稳步增长;其次,以推动产品结构升级为主线,以优化产品性能、降低成本为动力,提高电子材料产品竞争力;以量大面广的产品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发展基础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材料产品发展。

  公司加大对5G通讯相关电子化学品的开发力度,开发的5G滤波器表面处理专用化学品区别目前市场含氰沉银添加剂,具有无氰、无铅、螯合能力强以及符合RoHS标准等优势,经该产品处理后的滤波器具有信号传输稳定、可靠性高的特点,产品性能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水平,同时该产品适用于5G通讯、车载雷达、智能手机、智能家电、功率模块等高附加值终端产品,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兴通讯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有关5G通讯基站产品用化学镀、电镀药水的联合开发、实验工作展开合作,双方达成了关于化学、电镀药水在包括但不限于PCB、陶瓷介质滤波器、天线阵子等新型表面金属化产品战略合作的意愿。

  公司与多家知名整车企业合作梯次利用开发和承接退役电池再生处理模式并展开合作,随着业务开拓,公司继续围绕打造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积极构建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完善锂电池材料产业链,形成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完整闭环。

  此外,公司将围绕“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的指导方针,以全面预算管理为基础,通过加强人力资源管控、加强应收款项、存货管理等多种措施持续细化管理体系,不断挖潜、整合内部资源,控制日常活动、降低经营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业务流、资金流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467.39万元,同比增长14.66%,公司业绩在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下仍保持稳定。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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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台湾恩巨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清算结束经营;公司完成所持控股子公司北京北化开元化学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原新设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华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该三家公司自2020年6月30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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