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和子公司复工延迟,一季度销售受到影响,但公司整体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全面有序安排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原材料供应,全力做好产品生产和销售,并积极应对市场竞争,保障了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7.68亿元,同比增长4.5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84亿元,同比增长10.25%。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0-038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7,0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6.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136,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7,421,9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714,7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43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当前余额为21,480,615.12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199,135股,每股发行价格16.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4,999,926.4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099,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8,900,926.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554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当前余额为831,039,217.45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年6月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和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16年5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至广信”)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因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与国元证券及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止日余额中包含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8年1月22日,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18年1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子公司东至广信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注*1:截止日余额中包含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产品“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项目”是公司2012年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以扩充公司产品产能。

  但随着项目的不断实施和推进,2017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的影响,磺酰基异氰酸酯市场需求减弱,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发展、公司现有产能和经营状况,对项目重新进行分析和论证。为此,公司终止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4,205.91万元(包括全部资金及其相关利息收益等)。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其为公司主要产品多菌灵等的重要原材料。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负责实施,总投资金额为35,514.11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4]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规定,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半年度)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1公司将原“年产8,000吨敌草隆项目”、“年产10,000吨甲基硫菌灵项目”、“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其中“年产8,000吨敌草隆项目”一期项目4,000吨产能已建成投产,“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项目”一期项目1,000吨产能已建成投产。

  *2公司“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5,514.1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337.96万元,投资资金差额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其中“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一期10万吨产能已经建成投产。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1公司将原“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变更为“供热中心技改项目”,其中“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0-039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0-040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其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列示

  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期初数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四、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变更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故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将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0-035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金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0-036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兵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须每半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且须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0-038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 月28日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99 公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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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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