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18 公司简称:上港集团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之年,要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圆满实现,为“十四五”发展打好坚实基础,全力做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与此同时,2020年也是非常特殊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突如其来,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外贸进出口承受较大压力,世界集装箱运输市场面临了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最具挑战的一年。各大班轮公司纷纷采取停班停航等运力控制措施,以应对货量需求下跌,对公司集装箱吞吐量产生较大影响。此外,为满足公司整体规划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近年对散杂货货源结构进行调整,逐步减少对于矿石、煤炭的装卸作业,上半年矿石、煤炭的接卸量继续减少,对公司散杂货吞吐量产生较大影响。

  面对疫情下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客观现实和公司整体规划发展的需要,全港上下思想高度统一,根据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稳中有进、深化改革、创新突破、科技强港”的工作方针,坚持稳中有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不畏困难,铆足干劲,拼出实效,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的台阶,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贡献力量。

  一是,疫情防控措施有力,全力促进复工复产。面对疫情,公司提出“防疫情、保通畅”的整体工作要求,一方面努力抓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另一方面精准施策、加强生产组织协同管控,保障物流通道畅通,有序开展上海港疫情期间的船员换班等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确保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攻坚克难稳业务,主业生产好于预期。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业务部门和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勇挑重担、迎难而上,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针对业务变化,及时推出方案,上下联动、片区联动,积极加大市场开拓,努力做好客户维护,提高客户体验和粘性,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三是,安全工作到位有效,安全生产总体受控。生产单位以问题为导向,绷紧安全这根弦,在箱量保卫战中,实现安全管理有效受控。

  四是,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党建工作取得实效。公司党建工作紧紧围绕企业发展这一中心,发挥了重要引导作用。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工团突击队在防疫和生产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凝心聚力,积极投身防疫抗疫港口最前沿,唱响“多做一箱也是贡献”的主旋律。

  上半年,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主要指标虽受疫情影响,但总体好于预期,为完成年度目标和实现长远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完成2.35亿吨,同比下降13.5%。其中,母港散杂货吞吐量完成3473.4万吨,同比下降43.8%。母港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006.3万标准箱,同比下降6.8%。其中,洋山港区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30.0万标准箱,占全港集装箱吞吐量的46.4%。公司水水中转业务持续增长,上半年水水中转完成1055.9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4%,水水中转比例为52.6%,洋山枢纽港作用进一步凸显。二季度,公司业务量较一季度明显回升,集装箱吞吐量同比跌幅明显收窄,表现好于预期。三季度首月公司更是刷新多项集装箱作业历史新纪录。7月,公司母港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390万标准箱大关,达到单月390.3万标准箱,创上海港开港以来历史新高。

  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9亿元,同比减少12.2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量同比下降,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调整报表。

  (详细内容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内容。)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顾金山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下属参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的相关规定,由上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港能源”)为其下属参股子公司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山申港”)向上期所申请继续成为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如果上期所与洋山申港签订的《指定交割油库协议书》于2022年9月30日届满前三个月内,上期所与洋山申港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担保期限自动延续至2026年9月30日。洋山申港拟申请燃料油期货交割启用库容30万吨。(根据30万吨燃料油期货交割启用库容,依据启用库容期货近期最高单价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盛港能源为洋山申港出具担保函的或有最高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5.1亿元。)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严俊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洋山申港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港能源为其参股子公司洋山申港出具担保函的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洋山申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港能源的下属参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及大宗化工品的期货与现货仓储、装卸业务,洋山申港继续成为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将对维持洋山申港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盛港能源拟为洋山申港出具担保函是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于指定交割仓库业务开展的相关规定。同时,洋山申港已对上述业务投保了全额的财产一切险,因此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3.我们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由盛港能源为洋山申港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继续成为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轶梵、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2020年8月至10月融资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至10月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用于到期偿还超短期融资券和提前归还部分中长期借款,融资额度涵盖的融资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中长期流动资金借款等,同意授权上港集团总裁在所获得债务融资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

  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8日、2020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中长期债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00亿元、短期债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00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2020年8月至10月融资总额人民币85亿元已包含在公司2020年债务融资额度内。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煤炭分公司罗泾码头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煤炭分公司对其罗泾码头装卸接卸类资产按评估报告所确定的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9,390,520.51元。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上港集团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3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温翎女士因年龄原因,已于2020年6月2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辞去监事职务的报告,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经公司股东亚吉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孙力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孙力干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监事会对温翎女士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附:孙力干先生简历

  孙力干,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交通部财务会计司主任科员;交通部财务司调研员;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越南项目财务负责人;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集装箱码头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表决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下属参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现提出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或有最高人民币5.1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前上港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累计为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或有最高人民币10.24亿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山申港”)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港能源”)的下属参股子公司。洋山申港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由盛港能源为洋山申港申请成为上期所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业务开展出具的《担保函》将于2020年9月30日到期,根据上期所规定和洋山申港业务开展需要,须由盛港能源为洋山申港向上期所申请继续成为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

  上港集团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下属参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严俊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马迹山港区港航大楼301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严俊

  注册资本:7346万美元

  经营范围:码头、港区陆域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以及石油及化工产品的储运和经营(经营限除危险化学品以外的石化产品)。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洋山申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8656.9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9855.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9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06.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58801.3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970.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589.9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洋山申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6498.5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4141.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91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920.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62356.71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059.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555.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

  被担保人洋山申港为上港集团控股子公司盛港能源的下属参股子公司,上港集团董事、总裁严俊先生现为被担保人洋山申港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海东先生拟接替严俊先生担任洋山申港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10.1.6条(二)”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洋山申港为上港集团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盛港能源根据上期所的相关规定,拟为其下属参股子公司洋山申港向上期所申请继续成为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如果上期所与洋山申港签订的《指定交割油库协议书》于2022年9月30日届满前三个月内,上期所与洋山申港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担保期限自动延续至2026年9月30日。

  四、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年8月26日,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下属参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严俊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期所的相关规定,由上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盛港能源为其下属参股子公司洋山申港向上期所申请继续成为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如果上期所与洋山申港签订的《指定交割油库协议书》于2022年9月30日届满前三个月内,上期所与洋山申港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担保期限自动延续至2026年9月30日。洋山申港拟申请燃料油期货交割启用库容30万吨。(根据30万吨燃料油期货交割启用库容,依据启用库容期货近期最高单价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盛港能源为洋山申港出具担保函的或有最高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5.1亿元。)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0年8月26日,上港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出具担保函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洋山申港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港能源为其参股子公司洋山申港出具担保函的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洋山申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盛港能源的下属参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及大宗化工品的期货与现货仓储、装卸业务,洋山申港继续成为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将对维持洋山申港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盛港能源拟为洋山申港出具担保函是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于指定交割仓库业务开展的相关规定。同时,洋山申港已对上述业务投保了全额的财产一切险,因此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3.我们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由盛港能源为洋山申港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继续成为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港集团控股子公司盛港能源对下属参股子公司洋山申港出具担保函的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该担保函是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于指定交割仓库业务开展的相关规定进行出具,符合洋山申港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2.60亿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1%;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洋山申港的基本情况(见上述公告内容)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2020年6月)。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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