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43 公司简称:广州酒家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公司主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其中,餐饮业务受到明显冲击,收入急剧下滑并拖累公司利润,但得益于公司“食品+餐饮”的双主业经营策略,公司经营收入得以支撑,并受益于速冻业务的快速增长有微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亿元,同比增长1.93%。其中,餐饮业务营业收入为1.69亿元,同比下降49.83%;食品业务营业收入为7.85亿元,同比增长31.7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4.74万元。

  面对疫情压力,公司积极开展了疫情防控与经营发展“双线战役”,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突破产能瓶颈,保证产品供应

  速冻产品:公司速冻产品是近年大力培育的常态产品,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公司新增生产线,着力保障产品增量,在上半年的疫情冲击中,以64.41%的增长为公司上半年的业绩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持。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规模化生产,公司梅州基地一期建设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

  月饼系列产品:受公司跨区域发展战略推进需求,公司加快了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一期的推进并已正式投入使用,为公司今年月饼系列产品的供应提供保障;湘潭二期用地也已顺利拍获,建设方案正处于规划中。

  同时,公司在新基地的建设中,将同时配套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协同联动的数字化平台,加强跨地区基地联动,提升公司管控效率及控制力。

  (二)提升疫情危机意识,优化资源整合,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面对突发疫情及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快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综合部署,制定了整体防控工作方案。结合食品、餐饮两大主业板块经营环境不同,细化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有力保障防疫工作与复工复产。

  加强研发创新的成果输出。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继续保持密切联系,注重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创新能力的培育,形成新的竞争力。上半年,公司研发中心以知识产权为载体,获得专利授权30项。从新技术、新工艺等角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降低生产成本。

  推进“共享员工”工作,实现公司内部的板块联动,将餐饮业务员工与食品板块工作有效互动。同时,与外部合作企业协同共用员工,提升用工的能动性,增加劳动产出的同时降低人工成本。

  公司在落实自身抗疫工作的同时不忘企业担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公益机构捐赠食品及资金,彰显了国企担当,提升企业形象。

  (三)加强渠道建设,不断开拓新兴市场销售渠道

  食品方面:公司不断推动全渠道销售体系的建设工作,在深耕现有销售渠道的同时不断开拓新渠道。疫情影响下,实体门店业绩受到冲击,公司单独设立连锁公司重新梳理线下利口福食品连锁门店,加强优势区域线下门店管理,经整合后利口福食品连锁门店超160家。积极尝试“网红+直播+互动”的新模式,将营销推广和产品销售相结合,拉动消费者与品牌的距离,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带动了业绩的增长。

  餐饮方面:疫情期间,公司餐饮业务也开展了积极自救,除积极开展线上外卖业务、探索新产品外,也加快推进了新网点门店的开设,新设了华夏路餐饮门店,启动了两家大店的装修改造,并凭借资金和平台优势继续发掘新区域的选址拓展工作。

  (四)持续性推进人才管理,实现优员增效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储备人才的管理,继“三才计划”步入常态化运作后,重点搭建储备干部人才梯队,培养高素质、年轻化、专业化的综合型人才。二是重视员工的继续教育,积极开展线上培训、推动员工适岗技能提升。三是传承工匠精神,开展“粤菜师傅”工程,包括:以“粤菜师傅”为契机,搭建与外部交流的多样化渠道,促进人才技能提升;加强“协企”、“校企”合作,推进“粤菜师傅”人才建设,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 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6,026,757.17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1,510,194.29元。

  5. 本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47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广州酒家”)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后根据会议安排,于2020年8月21日将增加提案相关材料送达至公司董事及监事。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资金安排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用途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和经董事会批准项目的资金调用。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聘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照招标结果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许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提请召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0年9月15日14:30在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楼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意见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4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酒家”)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后根据会议安排,于2020年8月21日将增加提案相关材料送达至监事。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峻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聘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50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00.00万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125.47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1.53万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73.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7年6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202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61,473.00万元,以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57.96万元,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719.34万元,累计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手续费0.70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2,444.77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639.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25,639.7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该管理制度已于2015年6月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公司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9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和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3月2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变更募投项目相关实施主体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2019年4月1日,公司签署了以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①公司与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利口福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梅州)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利口福(梅州)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②公司与利口福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利口福(湘潭)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③公司与利口福公司、利口福(湘潭)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④公司与利口福公司、利口福(佛山)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利口福(佛山)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⑤公司与广州酒家集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餐管公司”)、广酒(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餐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⑥公司与广州餐管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广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 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广酒(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与广州酒家集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梅州)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18年2月3日出具关于广州越秀支行撤并的通知,原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已获广东银监局批准同意终止经营,该支行所有业务由广州东风支行承接。因此本公司原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相关业务均转移至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三、2020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41.7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其创造的价值主要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完善产品的品质和增进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和提高市场份额,从而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同时也为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创造价值。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累计投资6,557.96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7号)。本次置换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已于2017年12月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暂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3月,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广州)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实施主体、部分项目内容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实施主体。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业经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2月,公司对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延期至2021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业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5月,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变更实施内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已部分完工并产生收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运营时间较短,尚处于培育期,受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效益出现较大降幅。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湘潭)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建成时间较短,尚未到月饼生产季节,项目效益较低。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梅州)食品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正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5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接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国资财[2020]8号)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得超过10年。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连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超上述规定年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执业资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本次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具体承办。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规划设计楼层10楼全层(自编楼层十楼全层)

  执业资质: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5001702)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目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净资产1.23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78.1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未有刑事处罚,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文中,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超过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二十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担任其他企业独立董事情况: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169)、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482)、广东健力宝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广东可信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5年成为合伙人,曾为十余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2019年转为质控合伙人,目前在事务所主要负责年报质控工作,同时担任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穗欣,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就2020年度整体审计项目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较2019年向原聘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20万元,同比降低2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自2009年起,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截至2019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服务满10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沟通情况

  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原聘用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服务满10年。根据广州市国资委有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为10年,因此2020年度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由于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工作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格。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

  本次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聘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5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资金用途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和经董事会批准项目调用,非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用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用途。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53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梁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梁洁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梁洁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梁洁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高度认可及衷心感谢!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许莉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许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止至本公告日,许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附件:许莉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许莉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

  许莉女士出生于1992年11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助理。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写字楼13层

  电话:020-81380909

  传真:020-81380611-810

  邮箱:xul@gzr.com.cn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54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475.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25%。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2020年半年度月饼系列收入同比减少43.93%,主要是相关产品季节性特性明显,今年中秋节较去年推迟导致。

  2、2020年半年度速冻食品收入同比增长64.41%,主要是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和产能增加。

  3、2020年半年度餐饮收入同比下降49.83%,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餐饮业务出现较大降幅。

  4、2020年半年度经销渠道收入同比增长38.00%,主要是受益于市场需求增加。

  二、2020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0-05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楼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参见2020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二) 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 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四) 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邮箱、信函方式登记;

  (五) 登记时间:

  1、2020年9月14日,8:30-12:00时,14:00-17:30时;

  2、2020年9月15日,8:30-12:00时,13:40-14:10时;

  (六) 登记地点:

  上述登记时间的登记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楼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层

  (三)联系人:陈扬、许莉

  (四)联系电话:020-81380909;邮箱:gzjj603043@gzr.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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