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0-037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上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半年来,公司全体干部员工上下一心,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复工复产,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上半年效益逆势增长的好成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9,027.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79%;利润总额256,317.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189.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4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1、防疫生产“两不误”。自疫情爆发后,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应对、多措并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在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及时有序复工复产,保证产品稳定供应;同时千方百计打通采购、运输等各环节,保证特殊时期产品的正常发货,为销售保驾护航。

  2、收入利润稳步增长。在疫情带来市场不确定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应对,抓住市场机遇,精准研判,实现多个产品价值最大化。营养品和香料业务主要产品实现量价齐升;新材料业务在新应用领域开拓顺利,取得稳定订单。报告期内,营养品业务收入增长54.40%,香精香料业务收入增长15.43%。

  3、重点项目建设落地有效。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重点项目关键节点虽有滞后,但项目总体进度可控。报告期内,蛋氨酸二期项目年产10万吨生产线已投入试生产,标志着公司向实现年产蛋氨酸30万吨的发展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生物发酵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试生产负荷逐步提升。

  4、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夯实运行基础。报告期内,全面启动数字化转型工作,确定战略合作伙伴,启动建设智能工厂系统、试点数字化转型项目;稳步推进壳牌HSE管理体系,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培训;完成四大基地生产运行调研,形成“新和成智能制造体系”新思路;不断优化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实现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总体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成人才发展体系规划,重点加强专业序列能力培养体系,为公司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柏藩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周贵阳、俞柏金、黄灿、金赞芳、朱剑敏、季建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黄灿、金赞芳、朱剑敏、季建阳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董事候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表决。《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的津贴标准的预案,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9月1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胡柏藩,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绍兴师范专科学院化学系专科毕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结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在新昌县大市聚职业中学任教。1999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和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持有本公司9,667,915股(占公司总股本0.45%)股票,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8.50%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胡柏剡为兄弟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柏剡,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精细化工专业专科,浙江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公司副总裁,1999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持有本公司10,13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0.47%)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4.08%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柏藩的弟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观群,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系大专毕业,会计师,中共党员。1999年2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0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德力装备有限公司、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和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持有本公司7,276,277股(占公司总股本0.34%)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8%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学闻,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纺织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专科。1999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持有本公司6,165,230股(占公司总股本0.29%)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2%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正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8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04年至2013年4月任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起任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本公司3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7%的股权。除上述关系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贵阳,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中共党员。2011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至2013年4月任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帝斯曼新和成工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持有本公司114,752股(占公司总股本0.01%)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柏金,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广义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新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任黑龙江新和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灿,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任浙江大学教授。任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赞芳,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环境工程博士,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剑敏,女,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现任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季建阳,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现任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吕国锋、石方彬、俞宏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三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职工监事代表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吕国锋,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6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车间技术员、技术工段长、车间主任,2013年4月至今担任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方彬,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6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绍兴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帝斯曼新和成工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赛亚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宏伟,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浙江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工艺副总工程师;2018年5月至今任山东新和成精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0-03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现将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62.26万元(不含税)后,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9.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86,70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7,557.8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46.13万元,以前年度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31,856.65万元,以前年度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支出380,000.00万元 ;2020年1-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740.89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8.19万元,收到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7,560.71万元,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赎回80,0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8,298.7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14.32万元,累计收到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39,417.36万元,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支出300,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2,240.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理财和结构性存款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含37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0年06月30 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余额为300,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1、2、3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5、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联系人:张莉瑾 曾淑颖 邮箱:002001@cnhu.com

  (2)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1; 2、投票简称: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1、议案1、2、3,请在对应候选人后面填报选举票数。

  2、议案4,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内填写对应股数。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单):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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