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8-28 来源: 作者: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灵活应对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同时有效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填补本次配股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坚持发展战略、加强内控制度、完善分红政策、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和效果

  在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民爆行业竞争力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完善并强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本次配股完成后,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的相关制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配股”),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2份关注函及6份问询函,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3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7]第66号)。该关注函对公司2017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中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股的事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详细说明相关问题。

  公司已就关注函中提及事项,在认真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进行了回复并公告。

  2、2017年3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00号)。该问询函对公司2017年3月1日披露《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前个别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行为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就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相关投资者是否与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关联关系及除关联关系外的任何其他关系做出书面说明。

  公司已就问询函中提及事项,在认真自查并问询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基础上作出了回复。

  3、2017年8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399号),该问询函对公司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参加建军90周年主题展览会的公告》前个别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行为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就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相关投资者是否与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关联关系及除关联关系外的任何其他关系做出书面说明。

  公司已就问询函中提及事项,在认真自查并问询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基础上作出了回复。

  4、2018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500号),该问询函对公司2018年6月21日披露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邵兴祥质押其股份的事项表示关注,要求公司详细说明相关问题。

  公司已就问询函中提及事项作出了详细回复。

  5、2019年4月1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85号),该问询函对公司参与的氢能源项目表示关注,要求公司详细说明相关问题。

  公司已就问询函中提及事项作出了详细回复并公告。

  6、2019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414号),该问询函对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相关问题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进行说明。

  公司已就问询函中提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作出了详细回复及公告。

  7、2020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4号),要求公司就2020年1月3日公告的《关于拟收购资产的公告》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针对关注函中所提及问题逐项进行核查,并已作出了详细回复和公告。

  8、2020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26号),该问询函对公司支付给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购买预付款、深圳道格二十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北高融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并清算的情况以及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问题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进行说明。

  公司已就问询函中提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作出了详细回复及公告。

  综上,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全额

  认购配股可配售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单位/本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凯龙股份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单位/本人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2、本单位/本人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单位/本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单位/本人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股份代持的情形。

  3、本单位/本人承诺若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4、本单位/本人将在本次配股获得凯龙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债券代码:128052 债券简称:凯龙转债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本次配股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配股相关事宜,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上接B94版)

本版导读

2020-08-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