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修订公告

2020-08-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9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9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提交修订后的回复说明文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0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31日、2017年6 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赛伯乐绿科共同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与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一一诺德赛伯乐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签署《诺德赛伯乐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本次并购基金总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4.9亿元人民币,作为并购基金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8)。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投融资环境的变化,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合作协议尚未签署,并购基金尚未设立,亦未能取得实质进展,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需求,为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综合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因并购基金未最终设立,公司未就并购基金实际出资,本次终止并购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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