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39 公司简称:益丰药房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药分开逐步推进,药品零售行业在医改、并购和互联网的推动下,行业发展和经营模式不断发生新的变化。

  按照公司总体的战略部署,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商品力、服务力、运营力、组织力、科技力、资本力6大核心竞争力的打造,围绕“降本增效、组织创新、数字变革、协作共赢”等年度关键词,通过“新开+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在确保新店质量的前提下,持续提升门店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可控精品战略突破和恒修堂药业建设,实现产品升级和商品结构的持续优化;通过“OKR+关键计划指标”管理模式的创新迭代和全面推广实施,深层次激发员工潜能,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有序;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储备和人才梯队建设,保障公司快速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通过承接处方外流模式、新零售业务模式以及大健康药房模式的创新,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和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净增门店385家,其中,新开门店377家(含新开加盟店108家),收购门店45家,关闭门店37家,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5,137家(含加盟店493家)。为提升门店经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迁址门店64家。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136,602.98万元,比上年末917,527.82万元增加23.88%;负债为605,001.49万元,比上年末446,629.88万元增加35.46%;股东权益为531,601.49万元,比上年末470,897.93万元增加12.89%。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629,28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2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84%。

  (1)报告期公司门店网络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直营为主的营销模式,区域开拓以“巩固中南华东,拓展全国市场”为发展目标,立足于中南华东华北市场,在上述区域密集开店,形成旗舰店、区域中心店、中型社区店和小型社区店的多层次门店网络布局,深度耕耘区域市场,通过深度扩展和品牌渗透,逐步取得市场领先优势。

  ■

  说明:报告期内关闭37家门店,主要原因系旧城区改造、部分收购门店与公司自有门店重叠以及策略性调整等因素。

  (2)报告期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4,644家直营门店,直营门店经营效率如下:

  ■

  说明:日均平效=日均营业收入/门店经营面积;

  日均营业收入=门店当年含税营业收入/当年门店营业天数。

  (3)门店取得医保资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4,644家直营连锁门店,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3,707家,占公司门店总数比例为79.82%。

  ■

  说明:随着医保定点政策的放开和逐步推进落实,公司在华东地区医保定点药店占比较低的状况逐步改善。报告期内,公司医保定点门店数量占比持续提升,为公司发展不断增添新的动力。

  (4)新零售业务及线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基于会员、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管理等生态化的医药新零售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慢病管理和线上诊疗服务,会员深度服务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盈利模式基本落地,新媒体运营和内容运营能力快速提升,医药电商运营逐步升级到集团化医药新零售体系,并将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新曲线。

  截至2020年6月,O2O多渠道多平台上线门店超过3,500家,并赋能主要并购项目和加盟项目门店,覆盖范围包含公司线下所有主要城市,在O2O和B2C双引擎的策略支撑以及上半年疫情的推动下,2020年1-6月,公司实现互联网直营业务销售23,681.33万元,同比增长77.42%。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82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徐新、何国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年度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毅先生、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83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监事刘轶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我们保证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年度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84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 :2019年半年度,零售业务的营业收入及成本包含了对加盟店的配送销售收入及成本,现因加盟店数量不断增多,报告期将加盟店的配送销售收入及成本归为批发业务,若将对比口径调为一致,则报告期零售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减幅度分别为23.93%、25.39%和-0.73%;批发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减幅度分别为55.82%、55.79%和0.02%。

  [注2]:中南地区包括: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华东地区包括: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华北地区包括:河北省、北京市。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1、门店扩张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门店5,137家(含加盟店493家),总经营面积548,307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2020年1-6月,公司净增门店385家,其中:新开门店377家(含新开加盟店108家),收购门店45家,关闭门店37家,新增经营面积27,057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区域分布如下:

  ■

  注:中南地区包括: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华东地区包括: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华北地区包括:河北省、北京市。

  2、直营门店取得医保资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4,644家直营连锁门店,已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3,707家,占公司门店总数比例为79.82%。

  ■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0-085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94,65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73元,共计募集资金135,470.1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38.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3,031.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2.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39.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8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7,162.56万元,支付发行费用235.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488.80万元。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371.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2020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8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8,534.3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503.66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2,680.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503.66万元以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60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8,100.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158,100.9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340.7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56,760.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93.71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98.17万元,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6,464.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1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从募集资金到账至2020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506.74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085.46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4,200.00万元购买理财。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有14个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正使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余额为0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6月30日,有10个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正使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目的为:将以公司会员客户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会员的健康档案管理,满足会员的在线健康咨询、轻问诊、慢病管理、病友交流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通过对会员交易全过程的相关数据分析建立大数据体系,对会员进行精准服务,指导其从用药、养生、生活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健康管理,提高会员的在线体验。随着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将在同行业竞争中形成独特优势,增强顾客的信赖度,获得更多的忠诚会员,进一步增加会员的消费频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362.56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主要面向公司内部提供药品仓储及物流配送,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老店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内容是升级改造湖北、江苏、江西、上海、广东、湖南等省市合计538家直营连锁门店,旨在改善老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品牌好感,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数字化能力建设的核心工程,涉及IT架构、运营体系、财务管理、人力管理、资产管理、仓库配送管理等方面。建成后,将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能力,准确盘点并管理企业的核心信息资产,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提高公司适应时代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截至2020年6月30日,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17.14万元,因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距6月30日较近,其他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公司2016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连锁药店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及实施区域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以下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在湖北省荆州地区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广生堂,再由广生堂负责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在广东省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乡亲药房,再由乡亲药房负责实施。

  (2)经公司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连锁药店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将该项目剩余投资额中的24,350.00万元投资额由新建连锁药店实施方式调整为收购连锁药店方式,相应的将剩余的药店建设计划中的244家药店由新建方式调整为收购方式。本次仅对实施方式进行调整,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门店总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之说明。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432号),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933.62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8,933.6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无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之说明。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78号),截至2020年6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886.99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7,886.9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了该部分资金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为医药电商创新型项目,前期调研时间较长,部分软件信息系统目前仍处于研发、设计、测试与适用阶段,因此进度未达预期;项目内容相关性较大,与公司运营全流程、全渠道紧密相关,设计范畴加大,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延迟。为更好的实施本项目计划,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2]: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连锁药店门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假定项目计算期为11年(含3年建设期),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三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83,450.30万元,实现净利润-4,295.51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自2016年9月1日开始投入,2020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54,475.59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913.37万元。

  附件2

  2015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连锁药店门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假定项目计算期为11年(含3年建设期),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三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83,450.30万元,实现净利润-4,295.51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自2016年9月1日开始投入,2020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54,475.59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913.37万元。

  因新店建设是逐月实施的,所以新开门店的经营时间不是完整年度,与预计数存在时间差异。根据公司历史开店数据显示,新开业的门店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一至两年。在培育期,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会出现亏损情况;另一方面,由于促销费等费用投入较大,也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新开门店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培育后,亏损额逐渐减少,并最终实现盈利,进入业务成长期后,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附件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一期项目、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的建设周期均为2年,且均属于工程项目,工程进度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其投入进度无法按准确时间进行估计。

  注2: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包含新建连锁药店项目,鉴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连锁药店建设项目尚未结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将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开始建设投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 2020-086

  转债代码:113583 转债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7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本年度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与授信方式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作为关联方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