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65 公司简称:中航重机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以提高运营质量为中心,以发展战略为牵引,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绩效达成为目标,以精益管理为切入点,聚焦航空主业,加快改革创新,面对疫情迅速反应,多措并举,狠抓疫情防控及生产经营双线攻坚战,通过加大生产及市场开发力度,上半年基本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的经营目标,经营运行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同时,积极推进重点项目,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锻铸、液压环控等业务领域持续推进产业布局,在市场开拓、生产交付、新品研发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分析如下:

  1.锻铸业务

  2020年上半年,中航重机锻铸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17.68%。其中,航空业务实现收入20.46亿元,同比增长18.33%,占锻铸板块收入比为84.2%;非航空业务实现收入3.84亿元,同比增长14.29%,占锻铸板块收入比为15.80%。

  在航空业务方面,宏远、安大、景航公司维持现有客户的订单并争取提高份额,国内市场份额稳步增长,订单可满足全年计划要求。

  在非航空业务方面,宏远公司的民品主要以叶片为主,由于国家煤电改革政策的持续性调控,火电叶片在总需求量持减的同时,大型、超大型火电叶片及核电叶片需求相对趋于增长,目前新品设计试制、生产产能提升、批产交付等工作持续推进中。安大公司民用工程机械、风电、燃气轮机等市场受军民融合影响竞争激烈,市场份额逐步减少,针对发展潜力较大的民用燃气轮机,高铁、高端机械等领域,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集中优势资源对领域中的重点客户进行突破。

  2.液压环控业务

  2020年上半年,液压环控产业实现营业收入8.33亿元,同比增长0.34%;其中,液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3亿元,同比增长4.57%,主要原因是航空业务本期得到了一定增长;热交换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4亿元,同比下降3.0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国外终端用户市场订单需求暂缓交付。

  在航空业务方面,力源公司批产产品满足主机厂的装机需求,型号研制工作稳步推进,按计划和主机进度要求完成了各型新品交付、新品验证试验及型号鉴定任务。永红公司积极做好产品配套,大力推进重点型号产品研制工作,合同订单同比稳步增长。

  在非航空业务方面,力源公司紧紧围绕徐工、中联、三一重工等大客户,在起重机械、非开挖机械市场等配套业务上实现稳步增长,产销环比持续增长。永红公司完成了民品冷板生产线异地搬迁工作和风电产品生产线全过程验证,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拓宽产品领域。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0-04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姬苏春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上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科思同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王文胜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杨科思同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科思,女,1984年6月出生,2007年贵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毕业,2015年取得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专业(MPACC)硕士学位。2018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员、综合管理室主任、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现任中航重机证券事务经理。曾获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优秀女标兵”称号,中航重机“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称号。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0-04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书面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8月27日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0-04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19年8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非公开股票发行,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55,600,64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7,273,459.20元,扣除发行费用25,7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1,543,459.2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55,600,640.00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145,942,819.20元。

  2019 年12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89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90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黔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03,068,615.20元。2020年1-6月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资金420,704,266.46 元(其中:置换212,851,482.42元)、支付发行费用862,000.00元(其中:置换270,000.0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7,711.58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8,835,909.90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90,330,547.06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2018年6月19日至2020年2月29日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13,121,482.42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2,851,482.42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之律师费为 270,000.00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0-04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明确了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审批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对于本公司主要的销售合同,收入的确认时点和方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为预收款项的列示。具体如下:

  ■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必须,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意见

  5、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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