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补充有关内容的公告

2020-08-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一11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补充有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大肉食”)于2020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现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详细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股权转让价格评估的依据

  1、方法

  本次股权转让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并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确定金泉食品与屠宰业务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资源和客户资源等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3,500万元。各方一致同意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金泉食品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股权转让对价”):股权转让对价(本次收购的100%股权)=整体估值3,500万元-审计报告确定的截至2020年审计基准日的金泉食品的净负债金额,净负债金额=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其中,金泉食品在过渡期内经营业务开展产生的净资产或净负债不参与交易价款的计算。

  2、具体过程

  (1)经交易各方评估及协商,确定金泉食品与屠宰业务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资源和客户资源等的整体估值为人民币3,500万元,并于2020年4月6日共同签署《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框架协议》。

  (2)四川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金泉食品进行审计并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的川经会审字[2020]2-030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7月31日,金泉食品的流动资产为652.46万元,流动负债为686.92万元,净资产为3,528.95万元,总资产为4,215.87万元;扣除过渡期内经营业务开展产生的影响因素后,金泉食品的流动资产为29.40万元,流动负债为10.00万元,净资产为3,531.95万元,总资产为3,541.95万元。

  (3)根据《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框架协议》约定,各方一致确认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3,500.07万元,并于2020年8月20日共同签署《收购通辽金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计算方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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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收购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基准日财务报表经四川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截止2020年7月31日,金泉食品账面净资产为3,528.95万元,100%股权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份额为3,528.95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金泉食品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3,500.07万元,较金泉食品账面净资产增值-0.82%。

  龙大肉食根据金泉食品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情况、市场销售行情、风险等情形综合确定估值,股权交易对价具有公允性。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该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一11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大肉食;证券代码:002726)于2020年8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在推进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年8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大肉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龙大肉食: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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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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