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07 公司简称:京华激光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0年1-6月,我国实现GDP总值456614亿,同比下降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256亿,同比下降11.4%,其中烟酒类同比下降3.1%。在这样的经济大背景下,公司克服了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市场需求不振、同行竞争加剧等诸多不利因素,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上下齐心,团结协作,基本完成了半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50.77万元,同比增长2.98%,净资产达84076.29万元,同比增加1.00%,净利润4585.93万元,同比增长5.35%。

  1、疫情管控得力,恢复生产迅速

  湖北烟草是公司重点客户之一。公司与湖北烟草配套的相关印刷企业人员往来密切、接触频繁。春节前,在得到武汉疫情信息的第一时间,通知武汉出差人员必须立即、就地采取防护措施,出差回绍后又对他们进行了必要的隔离,值得庆幸的是公司全体员工没有一例感染。春节期间,公司开始准备必要的防疫物资,提前落实了一定数量的口罩、测温仪和消毒水,准备好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绍兴籍员工春节期间的行程情况,与外地员工保持密切沟通,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以及其所在地的疫情情况,2月中旬,通过当地政府的复工审核,顺利复工,成为当地第一批复工企业之一,为上半年经营目标的实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新产品开发见成效,市场开拓有突破

  2020年1-6月,尽管受大环境影响,市场需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公司凭借铂金浮雕技术,在市场开拓方面小有收获。公司通过收购珠海瑞明科技、香港菲涅尔公司,控股美国菲涅尔公司,将铂金浮雕技术与激光全息技术组合开发的新产品,深受卷烟包装新款开发的青睐,已有多款烟包新品采用公司提供的样品,同时凭借铂金浮雕新产品,公司顺利中标了上海中烟产品,进入了上海烟草的供应商行列。

  3、内部管理更加细化

  公司在原有管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管理,外部环境影响因素通过内部管理提升来消化。1-6月份,公司引入了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整合、优化生产过程的信息,细化以批次管理为核心的质量控制方式,通过生产信息的集成与分析,监控并优化生产流程管理,减少生产制程的浪费 ,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开展了TPM现场管理提升工作,工作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现场物流更畅、环境更舒适,生产更安全,效率更高。

  4、人才培养与引进、干部队伍的建设走了一小步

  针对公司高管年龄偏大的现状,公司加大了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力度,2020年1-6月,做了以下几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小有成效:1)引进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员工8名,作为储备干部进行培养;2)选拨了一批年轻人充实到营销队伍中,解决营销队伍年龄老化,力量不足的问题;3)中层干部进行的第一轮读书学习和讲课活动效果不错,通过读书学习并分享学习体会的方式,要求每个中层干部读一本书、讲一堂课,一人读书,团队受益,良好的学习氛围正在形成;4)以班组长为主的基层管理人员包班外训反响良好,效果明显。利用生产淡季,组织40多名基层管理人员赴健峰培训学校进行为期3天封闭集训,提高基层管理者的技能和素养。

  5、安全生产,和谐共赢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安全生产不松懈,对车间进行了综合整顿,强化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工伤事故。

  6、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一直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逐步塑造了“诚信、团结、实干、超越”的企业理念,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成长有机结合在一起,促进了公司的和谐发展。上半年,通过年终总结表彰会、春节团拜、趣味运动会等方式,寓教与乐,提高员工的凝聚力、荣誉感,激发工作热情。

  1.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6,539.12万元。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账号为:377973521097)人民币19,800.00万元;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575903174410502)人民币10,0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账号为:19535101040026312)人民币6,739.1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86.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17]49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1-6月,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33.67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其中年产 5 万吨精准定位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建设项目0万元、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10.44万元、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623.23万元;2020年1-6月,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31.09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47.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账号为:377973521097;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为:575903174410502;中国农业银行绍兴越城支行,账号为:19535101040026312。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1个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47.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47.17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间差额2,000.00万元,系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本报告三(五)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异常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浙商证券于2020年1月21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0-02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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