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08 公司简称:亚盛集团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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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压力,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紧盯工作目标,采取有效举措,全力应对,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公司平稳运行。

  (一)上半年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027.74万元,同比减少1.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6.10万元,同比减少76.7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8.00万元,同比减少90.36%。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856,906.26万元,较期初减少2.47%;负债总额367,686.94万元,较期初增加0.05%。

  (二)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存量资源,在“调结构、转方式、提质增效”方面取得新进展。围绕拳头产业,确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和主导作物种植计划。围绕大宗订单引入合作方,按订单配置资源,集中资源优势培育拳头产业。将辣椒产业进行剥离实行独立运营,进一步推动辣椒产业专业化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着力推动马铃薯产业资源整合,打造现代农业示范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业务稳步提升,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三)加快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引进业内专家人才,建立研究室,树立科技服务于公司产业发展的理念,探索水肥一体化条件下自动灌施技术、沙土条件下苜蓿草提质增效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推广增施有机肥、缩减地膜用量、合理施肥等土壤保育措施,重点探索在现代农业模式下新技术的应用,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单位面积产值;充分进行市场需求分析,合理调整种植结构。

  (四)鼓励项目争取,加强项目管理

  研究国家政策方向,结合公司产业发展实际,鼓励争取国家及地方项目资金;建立公司项目储备库,选取优质项目进行申报实施;建立自列项目库,完善评审机制,对生产急需或利于提高生产效能的项目自筹资金,加快实施。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按需到位,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一致,项目建设结果达产达标。报告期内,共向各层级管理单位申报各类项目66项。

  (五)着力培育市场营销平台

  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建立终端和大宗两个渠道,探索线上线下两种模式。报告期内,在大宗原料销售方面维护好国内外已建立的销售渠道和大客户;在进出口业务方面积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在终端销售方面竭力打造电商直播平台,提升品牌影响力、创新价值链、推广新营销。

  (六)寻求增量资源

  公司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向外争取资源,创造新的突破点。突出规模经济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适时有序推进土地流转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公司走出去流转土地。上半年已完成流转耕地1.2万亩及基地建设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克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9 人。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公告》(临2020-047)。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48)。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20-04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亚盛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7,000 万元的贷款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7,000万元的担保。

  ■

  其中: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额度为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期限一年(该担保额度包括其子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大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公司同意薯业集团向其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额度包含在17,000万元范围内。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额度为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期限壹年(该担保额度包括其子公司: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敦煌市敦垦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公司同意好食邦集团向其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额度包含在35,000万元范围内。

  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三)条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数据显示,兴农辣椒公司、薯业集团、好食邦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三家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勇,注册资本:壹亿元整;营业范围:啤酒花及啤酒大麦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啤酒花颗粒及浸膏加工、销售;纸箱生产、销售;高科技农业新技术、农业新产品开发、加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47,563.41万元,负债总额30,180.72万元,净资产17,382.70万元,资产负债率63.45%;2019年度营业收入9,822.24万元,净利润1,205.98万元。

  2.甘肃亚盛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新军,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营业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文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预包装食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照明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体育用品、生鲜果蔬、农产品、副产品、种子、饲料、农用机械、农具、农用地膜、化肥、有机肥的批发零售;农业信息咨询、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瓜果蔬菜、农作物、花卉苗木的种植、收购及销售;家禽养殖及销售;农机服务;园林绿化、园林技术服务;草坪、盆景的培育及销售;农药的批发零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14,937.12万元,负债总额9,877.72万元,净资产5,059.40万元,资产负债率66.13%;2019年度营业收入8,388.85万元,净利润160.11万元。

  3.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宗国,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营业范围:节水灌溉标准及人饮用水标准的各类管材、型材、板材、配套管件、过滤系统、施肥系统及滴灌管(带)的生产、销售、设计和安装;节水材料的研发及循环利用;各类水泵、阀门、喷灌设备及自动化系统的销售、设计、技术咨询、安装及售后服务;承包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水利和节水项目的投资及技术改造。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37,672.80万元,负债总额22,993.62万元,净资产14,679.18万元,资产负债率61.04%;2019年度营业收入4,035.32万元,净利润-884.95万元。

  4.甘肃兴农辣椒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柯荫,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营业范围:国家规定的农副产品经营;农副产品种植、收购、批发、零售、销售、进出口;辣椒的初级加工,深加工;瓜菜、油料、花卉、孜然等种子零售、代销;提供与农业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机械经营租赁;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29,878.88万元,负债总额21,510.93万元,净资产8,367.96万元,资产负债率71.99%;2019年度营业收入22,839.41万元,净利润213.77万元。

  5.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璞,注册资本:壹亿元整;营业范围:农业新技术研发、推广;马铃薯、菊芋、蔬菜、水果种植;化肥、地膜、农用机械及配件、农具、初级农产品、植物淀粉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31,689.83万元,负债总额26,998.79万元,净资产4,691.04万元,资产负债率85.20%;2019年度营业收入15,735.98万元,净利润262.54万元。

  6.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俊平,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整;营业范围:农用地膜、化肥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文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预包装食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照明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体育用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该公司总资产81,968.10万元,负债总额76,214.47万元,净资产5,753.63万元,资产负债率92.98%;2019年度营业收入44,461.69万元,净利润-866.8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于担保合同要到实际贷款时与贷款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银行借款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目前,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谨慎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36,200万元。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上述6家公司财务报表;

  3.上述6家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本公司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9月17日9:00 至11:30 、14:30 至16:30在公司证券法务部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联系人:王 杰 刘 彬

  3.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5楼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931-8857057 传 真: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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