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778 公司简称:晶科科技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说明:本期支付的增值税、所得税和采购款少于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说明:本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4,592,922股,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16,756,990.92元。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虽因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光伏电站建设、运营和开发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但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各地竞价、平价项目有序开展,政策的按时出台给予了行业信心及市场空间。在受到疫情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公司通过运维提升,报告期内自持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约17.32亿度,较去年同期提升约3.42%。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项目开发难度进一步加大,公司凭借丰富的电站开发运营经验,2020年初至今新项目开发规模位居市场前列,其中平价项目开发规模位居民企前三。同时,公司海外市场开发初见成效,业务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化区域化转型,市场响应速度加快;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负债率水平进一步下降。

  受疫情突发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EPC业务盈利不达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005.57万元,其中光伏发电运营业务收入142,377.53万元,光伏电站EPC业务收入30,628.0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863.18万元。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持有的各类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合计约3,045.47兆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约2,242.89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约802.58兆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另有在建自持电站装机规模约616.44兆瓦,储备待建项目规模约1,408.75兆瓦,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项目开发稳步推进,平价项目比重进一步提升

  2020年初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共开发新项目28个,装机容量合计约1,470兆瓦,平价项目占比超过85%。2020年开发项目结构如下图所示:

  ■

  光伏项目开发已进入平价时代,2020年上半年公司着重发力平价项目,凭借自身优势,平价项目申报全部中标。根据2020年7月31日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文公布的2020年光伏平价上网项目清单,公司平价项目中标规模位居民企前三。

  因新冠疫情叠加春节等重要传统节日影响,今年一季度国内光伏电站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此严峻形势下,公司员工上下一心,全力克服疫情影响,在实际3个月的有效施工周期内,通过公司各部门的紧密合作,实现高唐、垣曲等EPC项目的并网发电。同时,凭借丰富的电站建设运维经验和对市场变化的准确把握,2020年初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中标EPC项目9个,装机容量合计约109.95兆瓦。随着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为二级,公司在EPC项目投标中将更具优势。

  为加快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持续对外转让部分电站。报告期内公司出售电站2个,装机容量合计约150兆瓦。

  2、加强智能化管理、提高电站运维水平

  公司持续钻研智能化运维、精细化运维方式,与浙江大学保持校企合作,为公司的电站开发设计提供权威的大数据支持以及技术保证。公司集控中心成功研发出发电量数据智能4G采集设备,实现光伏电站发电量的实时查看和分析,保证光伏电站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公司在运维管理平台基础上实现了运行日报的电子化上报,智能化展示,并持续研究各电站、逆变器功率预测系统,找到低效运行原因,构建AI智能化分析平台,实现运维效益持续改善。

  基于与华为共同开发的智能监控平台,公司采用线上集中监控、分析、决策、派单,线下故障消缺、计划管理的“O2O光伏电站管理新模式”,让电站全生命周期内的所有运行数据有迹可循、可控,专家高效支持、智能分析报警、信息化管理,极大提升了电站的管理效率。

  2020年6月,基于对公司电站运维服务能力的认可,国际领先的技术服务供应商德国莱茵TüV集团向公司颁发TüV莱茵运维服务商认证证书及Quality Pass(运维服务商等级评估服务)AA证书。

  3、改善区域布局、加快全球市场开发

  2020年全球光伏装机规模约110-125吉瓦,其中国内光伏装机规模约35-52吉瓦。国外光伏市场仍将是光伏企业重要的发展方向。公司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聚焦欧洲和中东市场,报告期内加快了海外市场的开发力度,多个跟进项目在持续推动中。公司的海外业务团队成功开发过多个海外大型太阳能电站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开发运营经验和突出的资源整合能力。2020年7月,公司与法国电力集团(EDF)旗下的可再生能源公司一举中标阿布扎比2.1吉瓦太阳能发电站项目,该项目是目前为止全球单体规模最大、上网电价最低的标杆型电站项目。该项目的中标,对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力地提升了公司全球市场影响力。全球市场开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电站资产的分布,降低经营风险和区域风险。

  4、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有效、多元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国有商业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先后完成6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和总规模26亿元的A股首次公开发行工作。公司与诸多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而紧密的合作,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2.40亿元。A股股票的发行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债务结构,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降至66.01%,较2019年末降低5.88个百分点。登陆国内资本市场,为公司后期开展各类资本市场再融资提供了平台,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业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强化安全管理、提升运营质量

  公司持续按照ISO9001、ISO14001、ISO45001标准完善管理体系,有序推进各项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陆续组织开展体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提升全员质量、安全意识;通过运营风险管控、体系监查等手段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以交底、巡检、验收为抓手确保工程质量受控;紧抓疫情防控不松懈、做好夏季防汛工作部署,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在各项举措有效落实下,公司上半年质量、安全目标全部实现,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6、深化区域化转型、重视人才培养

  为深化区域化转型,公司从组织管理角度,进一步增强了区域公司作为利润中心的经营自主权,通过改善流程与授权体系,有效提升了业务端整体的市场响应速度,优化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内部运营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管理的落实与完善离不开“人才及创新”,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体系是保障公司运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着重培养具有经营思维的复合型中高层管理人才,以华为最佳实践为学习案例,引进商业领袖学习项目。围绕项目开发、工程管理、融资、电站运维启动关键岗位的人才盘点,策划和实施培训与人才发展项目,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修订。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次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2020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通榆晶鸿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开展,加快项目回款,缓解现金压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通榆县晶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326.67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无锡惠能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被担保人股东长春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为通榆晶鸿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姚玲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9月18日(周五)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关于为通榆晶鸿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4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8月28日

  附件:郑姚玲女士的个人简历

  郑姚玲,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上交所、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等。曾任庐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正邦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0年6月加入晶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2020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通榆晶鸿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通榆县晶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开展,加快项目回款,缓解现金压力。并且被担保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为通榆晶鸿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39)。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 0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3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7元,共计募集资金259,837.11万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246,16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20年5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以及预付的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92.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第1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005.4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397.36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4.6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92,949.99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45,949.9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三、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89,412.0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668号)。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将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3,973,584.90元置换至自有资金账户,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35,815,827.17元尚未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两个募投项目仅发生部分前期费用,尚未正式开工建设。

  注2:截至2020年6月30日,“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2017年柳堡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尚有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35,815,827.17元未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注3: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并网容量约96.62兆瓦,尚未全部并网。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通榆晶鸿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通榆县晶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榆晶鸿”)。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对通榆晶鸿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2,326.67万元的金融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通榆晶鸿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不含本次)。

  ● 是否有反担保:无锡惠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惠能”)以其持有的长春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持有通榆晶鸿100%股权,以下简称“长春盛步”)的100%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榆晶鸿原为本公司全资下属企业,公司与通榆晶鸿、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于2020年3月18日签署了《租赁物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长城国兴销售吉林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100MW项目(以下简称“白城100MW项目”)所使用的光伏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长城国兴作为出租方将租赁物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予通榆晶鸿。同日,长城国兴与通榆晶鸿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金融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2,326.67万元,租赁期限120个月。为促进公司业务开展,推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顺利推进,公司与通榆晶鸿、长城国兴同时签署了《保证合同》(长金租连保字直(2020)第0002-2号),约定公司为通榆晶鸿本次金融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020年6月25日,公司全资下属企业沈阳市晶铁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晶铁”)与无锡惠能签署了《关于购买和出售长春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沈阳晶铁将其所持有的长春盛步100%股权转让予无锡惠能。经长城国兴书面确认,原《保证合同》(长金租连保字直(2020)第0002-2号)终止。

  考虑上述《租赁物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尚在执行过程中,为加快销售回款,促进上述金融租赁业务顺利推进,公司与通榆晶鸿、长城国兴重新签署《保证合同》,公司拟为通榆晶鸿上述金融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无锡惠能以其持有的被担保人通榆晶鸿股东长春盛步的100%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通榆晶鸿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公司名称:通榆县晶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30日

  住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新发街广白路(开发区办公楼406房间)

  法定代表人:范峥峰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合同能源管理;智能电网开发和利用服务;能源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长春盛步持有通榆晶鸿100%股权。

  (三)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榆晶鸿总资产4,880.07万元,净资产-105.0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5.03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通榆晶鸿总资产37,879.23万元,净资产-555.45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05.42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为债务人通榆晶鸿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展期,则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至债权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租金、保证金、手续费、债务人因违反约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反担保情况说明

  无锡惠能以其持有的被担保人股东长春盛步的100%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通榆晶鸿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开展,加快项目回款,缓解现金压力。并且无锡惠能以其持有的被担保人股东的100%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84,221.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67.6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12,000.21万元。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0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号楼晶科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8日

  至2020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9月17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号楼晶科大厦6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2号楼晶科大厦6楼

  邮政编码:200072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光伏电站经营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光伏》(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0年上半年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集中式电站

  ■

  注1:存在标杆电价、指导竞价,各电站的电价不同;

  注2:同一地区多个项目,存在两种上网电价。

  二、分布式电站

  ■

  注3:上网电价包括出售给用户的电价、出售给电网的电价、国家补贴等几部分,每个分布式电站项目的价格均不相同。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0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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