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2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20.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9.55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4.32%、11.88%;总资产46893.2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69%。

  (二)技术研发方面

  2020年,公司坚定贯彻科技引领发展的方针,积极推动研发进程。

  1、2020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有针对性地引进高端人才,同时加强整合各子公司研发团队力量,及时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巩固和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公司长期保持以超过销售收入10%的资金投入技术研发。

  2、由国家科技部立项泰林生物牵头承担的“十三五国家重大创新规划一一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高性能智能化无菌检测仪的开发与应用》(项目编号:2016YFF0103200)进入结题准备工作阶段。项目聚焦国内食药安全重大战略,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在高性能智能化食品药品无菌检测仪开发的技术瓶颈,引领国内整体食药安全检测新方向。此外,泰林生物参与的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技术与产品研究》(项目编号:2016YFC1201400)和《劳动密集型洁净厂房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编号:2016YFC0801705)等两个“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已顺利验收。

  3、泰林生物不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

  (1)2020年上半年,生命科学领域的主要研发成果有:

  ①集菌培养器产品,完成了系列全面改进升级。由原单层透析包装升级为双层透析包装,增加软管夹、挂环护帽,升级包装纸箱等,全面提升无菌检查的可靠性和效率。

  ②酶底物法大肠菌群检测系统正式上市,为客户提供流程化水质快速检测系列产品。该系统申请了多项专利,具有操作简单、培养时间短、灵敏度高、适用性强等优势。

  ③个人防护及实验室专用防护产品在泰林淘宝品牌店正式上线,包括一次性防护口罩、无菌口罩、消毒湿巾、无菌抹布、防护眼镜等产品陆续上市,正式进入个人防护用品领域。

  ④新款(F47BP)微生物检测过滤器正式上市,该款过滤器为膜、杯、培养基吸收垫、过滤底座一体化无菌产品,省却了繁琐的灭菌、放膜、装杯、取膜、贴膜步骤,可直接添加液体培养基形成培养盒,无需取膜更高效便捷。

  (2)2020年上半年,生物技术领域的主要研发成果有:

  ①为华大基因研发的细胞免疫治疗工作站交付;

  ②开发出首款移动对接式二氧化碳培养箱;

  ③开发出首台针对地铁车厢消毒的自主移动式消毒机器人;

  ④开发出首款负压柔性隔离病房;

  ⑤完成全新一代智能集菌系统开发。

  (3)2020年上半年,分析仪器领域的主要研发成果有:

  ①完成了HTY-CT1000B的研发投产,完全符合HJ501以及JJB821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满足了当前环保领域TOC检测的需求;

  ②推出HTY-AW01-TH型水活度仪检测的产品,贴合2020年药典中有关水活度(药典新增项)的检测需求,为市场提供了产品支持;

  ③过氧化氢浓度监测解决了采用TDLAS方法对汽化后水和过氧化氢同时进行实时监测的难题,响应快速、及时和稳定,为后续相关产品的开发奠定了基础。

  (三)营销方面

  1、2020年上半年,生物安全业务方面,过氧化氢灭菌器、无菌传递舱、阻遏隔离器、个人防护用品系列产品等销售业务受疫情影响增长。

  2、中美贸易摩擦及疫情影响国际贸易的背景下,泰林的微孔滤膜、菌株及相关仪器设备,受替代进口的转移需求拉动销售增长。

  3、疫情促进了医疗系统消毒设备采购的增长,医疗卫生行业客户数量及业务量也出现增长。

  4、传统营销模式受到了疫情的挑战。公司试水数字化营销,成立电商部,开设淘宝店铺,尝试在线推广。力争在销售模式转型、渠道创新上抢占先机。

  (四)生产管理方面

  公司结合行业现状和自身设备使用情况,加快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加大技术创新和工艺设备的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关键工序的自动化水平,充分发挥设备能效,减少人工和物料的浪费,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成本降低,有效的提升了产品效益。

  (五)质量管理方面

  公司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方法,对设计开发过程、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过程严加管理,以保证产品的优良品质。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参照医疗器械、中国药典等相关行业的标准要求,制定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策划、建立、实施了ISO9001/ISO14001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其有效性。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以确保产品质量,策划了针对不同产品集群独立运行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实现了对业务流程、产品、工作地点的全面覆盖。

  2、在产品设计的关键环节,采用风险识别、冗余设计等技术手段来提高关键部件的可靠性。

  3、对供应商定期走访。

  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验队伍素质,开展全员质量意识培训和质量关键岗位检验技能培训,对整个检验过程实行有效管理。

  (六)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1、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有效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114项,外观设计专利48项,软件著作权24项。2020年上半年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2020年上半年授权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软件著作权1项。

  2、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累计有效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9项。2020年上半年申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项;2020年上半年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2项。

  3、浙江泰林分析仪器有限公司累计有效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6项。2020年上半年申请软件著作权2项;2020年上半年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2项。

  4、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累计有效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7项。2020年上半年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2020年上半年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七)人力资源方面

  1、截止报告期末,员工人数564人,较年初522人增长8%。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52%。

  2、2020年上半年,持续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核心作用。

  (1)加强企业文化与价值观建设,强化对干部队伍的考核。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机制,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人才梯队,培养一支有战斗力的干部队伍。

  (2)公司通过不断开拓招聘渠道继续大力引进优秀及高端人才,建立人才梯队和战略预备队,为公司发展储备了中高层管理和关键岗位员工。

  (3)导入“泰林学院”在线培训平台,加强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及管理思想培训。经过三个月的试运行,平台已导入自制课件45份,支持内部培训65场,提升了培训的效率效能。

  (八)上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方面

  2020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化管理及内控要求,通过部门自查、审计、问题整改等程序,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并通过加强对最新修订法规政策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运作和决策程序。

  深化应用ERP、CRM、RDM、OA等软件平台,推广电子审批流程,满足公司发展对自动化、无纸化及移动办公的需求,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党员先锋组织建设,树立廉洁正气的工作作风。

  (九)社会责任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医卫单位对医疗物资需求大增。泰林生物累计捐赠6套过氧化氢先进灭菌设备,这些设备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定点收治医院终末消毒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020年,4月29日,泰林生物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这封来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的致谢信函中,对泰林生物在举国抗击疫情攻坚战中的突出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感谢信高度评价了泰林生物,认为泰林生物“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克服春节期间用工短缺、物流运输不畅、零部件供货紧张等重重困难,加快达产扩产,提效增能。企业全体员工奋勇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有力保障了全国特别是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的疫情防控急需。”

  泰林生物在历次的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生物公共安全事件中,都有出色的表现和贡献。体现了行业领军企业的实力与担当。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大林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5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小燕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财会〔2019〕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要求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本公司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要求编制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本公司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2020年半年报跟踪报告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四、其他事项

  ■

  保荐代表人签名:王志超 李栋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855万元, 扣除券商承销及保荐费2,545万元,以及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516.45万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5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960.3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886.98万元,报告期内投入73.37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036.55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46.55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用于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0,79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余额不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0,79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960.3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886.98万元,报告期内投入73.3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88,869,756.7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531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经上述程序,公司已于2020年4月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在原有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追加1亿元额度(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036.55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46.55万元,存放在公司理财交易账户已用于购买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0,79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2020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2020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黄文礼 杨忠智 董 明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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