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8-28 来源: 作者:

  (上接B105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1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立信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19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2019年9次,2020年1-6月7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海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于天骄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饶海兵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2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2020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公司1号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情况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提案1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上海市钦州北路1189号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锡林、宋钰锟

  电话:021-64850088

  传真:021-64851044

  电子邮箱:kehua@skhb.com;

  7、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2”,投票简称为“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