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8-28 来源: 作者: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完整性。

  董事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格力地产已于几年前在海内外开始布局生物医药和医疗健康产业。2020年5月,格力地产通过全资附属公司珠海保联协议受让本公司95,863,038 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协议收购系格力地产根据自身战略部署,向生物医药和医疗健康领域布局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完善和扩展大健康板块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其战略定位。格力地产作为产业投资者,可以为公司带来充沛资金及国内成熟的社会网络和各方资源,为公司的技术进步、品牌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可以长期助力伴随公司成长。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已经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聘新一届管理团队。公司管理团队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创新,精益管理,持续夯实企业内功,为股东创造更好的价值回报。

  报告期内,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整个经济、社会的严重冲击和影响下,公司始终围绕发展战略目标,专注主营业务,聚焦优势领域,坚定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坚持技术创新,积极响应市场需求,丰富公司产品线,持续加强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分子诊断业务的战略布局,丰富公司业务模式,积极推进集约化业务,在扩大销售规模的过程中追求利润增长的质量。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031.6万元,同比增长2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66.6万元,同比增长3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670.8万元,同比增长42.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1,612.9万元,同比增长333.5%。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普遍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医院的常规门急诊就诊人数明显下降。公司传统生化免疫业务受疫情影响,试剂业务收入下降。面对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公司充分发挥在分子诊断领域已有的研发优势和产品线优势,成功自主开发新冠检测试剂,并已取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PCR法、新型冠状病毒IgM抗体检测ELISA法(酶联免疫吸附法)、新型冠状病毒IgG抗体检测ELISA法(酶联免疫吸附法)、新型冠状病毒IgM/IgG抗体检测金标法四种相关产品的CE认证和欧盟市场自由销售证书。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于2020年上半年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可供其他国家和地区采购。科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和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的美国FDA注册正在进行中。公司控股企业天隆科技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以及控股企业意大利TGS的nCOVID-19 IgG&IgM POCT新冠试剂分别于报告期内获得CE认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发布首个磁珠法原理核酸提取试剂的行业标准《核酸提取试剂盒(磁珠法)(YY/T1717-2020)》,该标准由天隆科技牵头,科华生物参与,联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市医疗器械鉴定所及国内数个知名单位共同制定。

  在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为严峻的阶段,公司控股企业天隆科技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形成紧密配合,直接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多种PCR试剂;全力保障全自动核酸检测工作站、核酸提取设备以及相关提取、检测试剂的供应,为医疗机构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天隆科技在疫情期间也收到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的感谢信。除此之外,天隆科技产品也先后助力黑龙江、北京、新疆等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分子诊断业务运营体系,加大分子诊断业务市场投入。经过近两年的战略布局和产品整合,公司已经具备核酸提取设备和配套试剂、PCR分析仪以及PCR试剂在内的全套分子诊断解决方案,通过积极布局分子POCT、数字PCR等前沿技术,领跑于国内分子诊断企业。充分发挥渠道资源和终端优势,进一步提升分子临床产品在终端市场的销售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分子诊断业务中自产核酸提取试剂和仪器,核酸检测仪器的销售收入均实现大幅度增长,自产分子试剂收入同比增长超过220%,自产分子仪器设备收入超过230%。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国际市场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及医疗物资的需求大增。科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和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于2020年上半年陆续在欧盟、南美等国注册。公司新冠检测试剂的出口业务目前已在菲律宾、印尼、厄瓜多尔、乌兹别克斯坦、巴西、奥地利、西班牙、丹麦、意大利、英国、白俄罗斯、匈牙利国家实现销售,助力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金标试剂收入同比增长超过3400%。

  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扩散蔓延,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仍将面临较为严峻的国内外疫情风险挑战。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明确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实现每省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公司作为国内分子诊断领域内少数集样本处理与核酸检测仪器试剂集成的IVD企业,充分发挥研发实力,集成实验室设计和工程管理服务的专业能力,在各地PCR实验室的建设过程中,提供全套的专业设计、建造、设备选型、体系搭建、预验收、整改及运维服务,以全自动/半自动核酸提取仪器96T PANA 9600S、96T GeneRotex、96T DP1000,核酸扩增仪器荧光定量PCR仪Gentier 96E等自产设备为基础,提供多样化的设备供应方案,也为后续进一步巩固并提升试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终端市场的国产替代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积极推进Polaris系列产品的上市工作。Polaris系列是公司推出的新一代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高性价比的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系统。该系统可扩展至多个分析模块,实现生化和免疫分析一体化,实现流水线自动化、智能化检测。Polaris系列包括全自动模块式生化分析系统Polaris c1000,全自动模块式生化分析系统Polaris c2000,全自动模块式化学发光分析系统Polaris i2400,台式发光仪Polaris i1800和全自动模块化Polaris生化免疫分析系统。Polaris系列全自动生化分析仪Polaris c1000、Polaris c2000已在上海、四川、甘肃、安徽、山东、辽宁等省市生物制品企业和三级/二级医院终端实现装机。下半年,我们将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市场反馈,积极推动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Polaris i2400、全自动模块化Polaris生化免疫分析系统和台式发光仪Polaris i1800的上市。同时,自动化分析流水线的研发及上市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公司持续重视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始终将质控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重要一环,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把控产品生命周期内各个环节。定期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近十余年来,公司HBsAg检测试剂盒批批检检定合格率100%。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质量体系考核与检查,均获得全部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3,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顺利完成,并于2020年8月20日上市,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现有优势产品的市场地位,项目建成后将满足快速增长的产品市场需求对公司新产品、新增产能的要求,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股东回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吸收合并上海梅里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与BIOMERIEUX HK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生物梅里埃香港”)于2016年12月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0,043,285.67元收购生物梅里埃香港持有的上海梅里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该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梅里埃100%股权。2020年6月,公司完成对梅里埃的吸收合并,注销上海梅里埃法人资格。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琴琴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琴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279.98万元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44.04万元。关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_7_票,反对_0_票,弃权_0_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相关产品线规划布局的优化和细分产品外部市场格局的变化,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大额存单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大额存单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并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启医疗”)、上海科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榕医疗”)、科华启源(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启源”),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资产交割、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等事项。

  拟清算注销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拟清算注销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清算注销子公司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会议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0年9月15日在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524.0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大额存单或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73,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738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8,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5,645,600.00元(含增值税),于2020年8月3日实际收到可转债认购资金为人民币722,354,400.00元。本次发行费用(除承销保荐费用)包括律师费人民币1,743,591.44元(含增值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161,250.00元(含增值税)、资信评级费人民币550,000.00元(含增值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6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263,800.00元(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4,318,641.44元(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8,035,758.56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5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以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漕河泾支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各设立 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公司将会积极关注募集资金账户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2020年8月26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上述四家银行以下统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截至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档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项。

  3、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石坡、洪立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6、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7、 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1、 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 备查文件

  经各方签字盖章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524.0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现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73,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738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8,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5,645,600.00元(含增值税),于2020年8月3日实际收到可转债认购资金为人民币722,354,400.00元。本次发行费用(除承销保荐费用)包括律师费人民币1,743,591.44元(含增值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161,250.00元(含增值税)、资信评级费人民币550,000.00元(含增值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6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263,800.00元(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4,318,641.44元(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8,035,758.56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5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投资需求额的部分,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截至2020 年7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279.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另外,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964,241.44元(含增值税),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440,391.44元(含增值税)。 截至2020 年7月31日,上述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440,391.44元,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综上,本次公司将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2,524.0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四、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7164号《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华生物截至2020年7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524.0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宜。

  3、 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524.0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73,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738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8,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5,645,600.00元(含增值税),于2020年8月3日实际收到可转债认购资金为人民币722,354,400.00元。本次发行费用(除承销保荐费用)包括律师费人民币1,743,591.44元(含增值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161,250.00元(含增值税)、资信评级费人民币550,000.00元(含增值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6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263,800.00元(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4,318,641.44元(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8,035,758.56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5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71,803.58万元的25.07%)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40万元(按公司银行贷款综合利率计算)。

  2、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营运资金占用增加,流动资金需求上升。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规定。

  5、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中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73,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738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8,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5,645,600.00元(含增值税),于2020年8月3日实际收到可转债认购资金为人民币722,354,400.00元。本次发行费用(除承销保荐费用)包括律师费人民币1,743,591.44元(含增值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161,250.00元(含增值税)、资信评级费人民币550,000.00元(含增值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6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263,800.00元(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4,318,641.44元(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8,035,758.56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5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内,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

  四、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该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是为了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统筹公司各产品线生产布局,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是根据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影响

  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统筹公司各产品线生产布局,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是根据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3、 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长期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1、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募集资金仍然用于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的内容,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0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73,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738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8,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5,645,600.00元(含增值税),于2020年8月3日实际收到可转债认购资金为人民币722,354,400.00元。本次发行费用(除承销保荐费用)包括律师费人民币1,743,591.44元(含增值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161,250.00元(含增值税)、资信评级费人民币550,000.00元(含增值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6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263,800.00元(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4,318,641.44元(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8,035,758.56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5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大额存单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71,803.58万元的41.78%)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大额存单或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大额存单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并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大额存单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商业银行的大额存单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大额存单或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的大额存单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监事会核查意见

  (下转B106版)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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