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8-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021 债券简称:兄弟转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由于时间要求,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钱志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钱志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钱志达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志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健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同意聘任周中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同意聘任刘清泉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同意聘任沈银元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同意聘任钱柳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同意聘任张永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中心总监。

  以上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应岗位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结合其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其岗位薪酬。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财经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财经委员会实施细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已届满,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钱志达先生、钱志明先生、周中平先生、肖春雷先生、俞飚先生,钱志达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顾菊英女士、褚国弟先生、钱志达先生,顾菊英女士为主任委员;

  (3)人力资源委员会:褚国弟先生、顾菊英女士、钱志达先生,褚国弟先生为主任委员;

  (4)财经委员会:钱志达先生、周中平先生、李健平先生、唐月强先生、顾菊英女士,钱志达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建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洁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沈洁女士办公电话:0573-80703928 联系传真:0573-87081001

  电子邮箱:stock@brother.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各相关人员简历

  钱志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兄弟科技董事长/总裁、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兄弟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兄弟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彭泽龙城港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兄弟皮革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兄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兄弟制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钱志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739.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1%,与公司董事钱志明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副总裁刘清泉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志达先生与钱志明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志达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志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钱志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现任兄弟科技副董事长、海宁兄弟皮革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兄弟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明达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兄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利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北京朗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朗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三维数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418.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4%,与公司董事钱志达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副总裁刘清泉女士为叔嫂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志明先生与钱志达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志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健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现任兄弟科技董事/高级副总裁、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及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健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健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健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中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兄弟科技董事/高级副总裁、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兄弟科技技术中心总监、总工程师。

  周中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中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周中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清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兄弟科技高级副总裁、浙江兄弟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曾任兄弟科技营销总监、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

  刘清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4%,与公司董事长/总裁钱志达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钱志明先生为叔嫂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清泉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清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沈银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兄弟科技高级副总裁、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兄弟科技董事、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九江维生素基地总经理。

  沈银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银元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银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钱柳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2011年7月29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号码:2011-2A-484),现任兄弟科技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任兄弟科技内审组组长、总经理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大丰兄弟制药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

  钱柳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柳华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钱柳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永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兄弟科技财务中心总监、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兄弟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兄弟科技财务中心副总监、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

  张永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5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永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永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廖建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审计部经理,曾任兄弟科技审计经理。

  廖建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68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沈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6月起就职于兄弟科技,于2015年11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2015-2A-294),现任证券事务代表,沈洁女士于2017年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沈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021 债券简称:兄弟转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于时间要求,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程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王程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于2007年入职兄弟科技,曾任总裁办副主任、管理中心副总监、海宁基地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兄弟科技总裁办主任助理。

  王程磊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程磊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程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021 债券简称:兄弟转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披露部门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部门名称调整,公司信息披露部门进行更名,现将更名后的信息披露部门信息公告如下:

  新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仍为:

  联系电话:0573-80703928

  传真号码:0573-87081001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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