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平台纳入监管难在哪里

2020-09-10 来源: 作者:潘玉蓉

  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近日,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发表了一篇文章,直陈当前网络互助平台的尴尬境地: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其中提到,相互宝、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涉众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还可能引发社会风险。

  文章引发了针对近年热门的网络互助平台该如何监管的大讨论。文中提到的相互宝,是国内最大的网络互助社区,会员人数超1亿;水滴互助的会员超过2000万,曾获得腾讯、美团、IDG资本等投资,估值近10亿。

  被“点名”后,这两家公司第一时间做出回应。相互宝表示,期待在监管指导下,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水滴互助则呼吁相关部门尽快落实监管。

  其实,这篇名为《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的文章,并不是为了指陈两家大型平台“非法经营”,而是强调,在互联网时代非法保险活动传播范围更广、速度更快,更难识别和管理,提示正视问题,梳理制度,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是这篇文章探讨的核心。

  尽管民众参与度很高,但网络互助行业至今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这既是互助行业的尴尬,也是监管的尴尬。

  过去,金融监管或者整顿常按“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进行,但是网络互助这个生长于互联网,与保险有几分相似却不是保险、涉嫌非法集资却未必非法集资的互联网物种,到底是谁的孩子?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认领。

  不少人还记得,2018年,蚂蚁保险和持牌机构信美相互保险社联合推出了“相互保”,但不到两个月,信美相互保险社被监管约谈,告知不能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的名义销售一款团体重疾险。随后信美退出了相互保,“相互保”变身“相互宝”,以互助而非保险的身份继续运营。

  两年过去了,以“相互宝”为代表的网络互助计划,依然面临着像保险却不能用保险名义经营的身份认定问题。但相比两年前,监管对于网络互助的认识有哪些变化?思考是否更成熟,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被推出?

  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监管部门已经认识到,要适时完善保险监管政策和监管技术。当前,正是因为缺少法规制度层面的依据,网络互助平台才处于无主管、无监管、无标准、无规范的“四无”状态。

  银保监会打非局在上述文章中,就明确提出了要加大对借助互联网手段开展的新型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打击力度,要把网络互助平台纳入监管,尽快研究准入标准,实现持牌经营和合法经营。打非局还提出,对涉及保险创新的新业态,要在准确定性的基础上,实施监管沙盒试点,鼓励支持创新发展,保持监管与创新同步,将创新始终置于监管之下,确保风险不失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这些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表明下一步监管思路已经清晰。对于大型网络互助平台,引入监管以明确身份,清晰业务标准,对于平台稳定、未来发展都是极大的鼓舞,势必受到欢迎。这一点上,双方的目标一致。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互联网保险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方面,已经展现了其优势,扩展了传统保险的想象空间。希望在不远的将来,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边界更加清晰,更多“类互联网保险”获得纳入监管的机会,成为正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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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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