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0-09-25 来源: 作者:

  经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决议,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置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南国置业将对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南国置业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本次吸收合并已经公司股东会及南国置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相应债务在吸收合并后将由南国置业继续承担。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者提供担保。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如下:

  一、申报债权需提供的材料:

  债权人现场申报的,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以备查:

  1、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二、联系方式:

  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

  联系人:陶泉

  电话:(+86)010-58367058

  传真:68785566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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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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