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0-047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0-09-25 来源: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本公司与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交易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但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因此以上交易仅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与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业务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监事李兴华控制的企业,因此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构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规定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48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李兴华。经营范围:生产冷轧退火板卷、镀铝锌钢板,销售自产产品。钢材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109,031.04万元,净资产52,454.22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75,214.28万元,净利润700.41万元。(未经审计)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本公司与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本公司给予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本公司不得对其发放无担保贷款,也不得为其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为其提供授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一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与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0,0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公允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本版导读

2020-09-2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