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0-072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3号院23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恒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880,2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5,368,643股的29.4976%。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42,809,0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48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7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9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股份5,334,0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9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59,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13,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3%;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59,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13,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3%;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59,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13,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0%。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59,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13,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0%。
2.07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7%;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5,321,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陆婷律师、马宏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