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2020-09-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整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6月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授权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6月9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及《拓普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020年9月23日,由于公司此前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已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公司继续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的上述已收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进行的为期90天金额为14,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笔结构性存款到期后使用剩余部分暂时闲置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票78,477,7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95,141,174.16元,扣除发行费用34,712,005.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0,429,169.0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36号)。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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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因此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已对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评估,认为受托方具备履约能力。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与受托方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合同购买其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以中短期为主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浦发银行确保公司本金100%安全及最低收益率,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该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上述理财产品不存在为其他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中短期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跟踪以上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商业银行,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投资理财产品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7日和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授权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6月9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及《拓普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上述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做了披露。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核查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披露。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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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其他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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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本版导读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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