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9-29 来源: 作者:

  (上接B101版)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0,05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572.5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76.41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155.6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8.1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注]经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并经杭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3日《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复》(杭府控规调整〔2016〕13号)批复,同意对杭州市永久河单元(BJ04)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具体对C-26-C6/M1地块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控制指标进行了调整。因本公司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位于上述C-26-C6/M1地块,根据2017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评估规划,对该募投项目投资概算进行调整。调整后,“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建设拟投入金额为21,128.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仍为19,872.00万元(含已投入金额),其余不足部分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解决。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注1]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注2]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公司研发力量,提高产品和技术服务质量,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该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建设营销及服务网络,提高企业在销售过程中的议价能力,降低市场推广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该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缓解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资金压力,该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0-336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锁定期安排

  2.0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10募集资金用途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20年9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 代表提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卢梦瑶

  电话号码:0571-86791106

  传真号码:0571-86791113

  电子邮箱:lumengyao@innover.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15: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7,投票简称为“先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0-332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如下: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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