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0临-03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LLC
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第一次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是根据2019年6月19日公司与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LLC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签署的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项目合作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QJ”)于2019年6月19日与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 LLC(以下简称“哈雷”或“H-D”)签署了《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 LLC和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长期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 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 LLC 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9)。
2020年9月28日,公司与哈雷就长期合作协议中推出第二款目标摩托车的计划及其他一些事项达成了约定,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第一次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约定就一款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开发、生产和推出事宜。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 LLC
情况介绍:H-D是一家根据威斯康星州法律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 3700 West Juneau Avenue Milwaukee, Wisconsin。H-D生产重型街车、旅行车和定制改装车,并且提供完备的零配件、附件、服装和其它产品。
三、协议主要内容
1、鉴于
1.1 2019年6月19日,QJ和H-D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长期合作协议”),根据长期合作协议,合约双方已就338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开发、制造和销售达成了约定,并就关于讨论并推出第二款目标摩托车(即500cc排量摩托车)的计划及其他一些事项达成了约定;
1.2根据长期合作协议并且经友好协商,合约双方希望签订本补充协议,以约定就一款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开发、生产和推出事宜。
2、500cc排量摩托车的开发和推出
2.1基于长期合作协议项下推出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这一目标,合约双方已就一款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达成约定(这款摩托车应被视为长期合作协议中所述的第二款目标摩托车,即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
2.2共同开发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将达到长期合作协议所载的质量标准,同时管控成本水平,以确保在中国市场能实现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取得令人满意的销量。QJ应负责提供组装目标摩托车所需的车架和发动机以及其他零部件(“原型摩托车组件”),并负责供应链、采购及项目管理。
2.3在中国生产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QJ应负责按照相关规格采购原材料并在其温岭工厂完成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生产和组装,且QJ将被标识为该等目标摩托车的制造商。
2.4销售和购买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QJ应按照本协议以及订单向H-D指定的其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或H-D自行决定的任何其他H-D子公司销售(由QJ在中国组装的)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
2.5经销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H-D将是经销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独家总经销商。
2.6详细供应条款和条件。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销售和购买还应适用长期合作协议的详细供应条款和条件。
3、针对中国市场供应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
3.1物流。向中国经销商的运输由QJ负责。QJ应负责并承担目标摩托车在运输期间以及交付至H-D指定经销商之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并且应就该等损失或损害赔偿H-D并保障H-D免受损害。QJ应自负费用购买和维持涵盖上述风险的必要保险。
3.2所有权转移。根据本补充协议和长期合作协议销售给H-D的目标摩托车的所有权,将在该等目标摩托车由QJ向H-D指定经销商发货之时转移至H-D。双方进一步同意长期合作协议第5.1(5)条应做同样修改,即长期合作协议下销售给H-D的338排量目标摩托车的所有权也将在该等目标摩托车由QJ向H-D指定经销商发货之时转移至H-D。
4、支付条款
4.1除非合约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对于按照长期合作协议交付的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H-D应在QJ开具该等有关产品的账单后六十日内就该等有关产品向QJ付款。QJ将在目标摩托车离开QJ温岭工厂运往中国经销商之日签发账单。
4.2为避免疑义,长期合作协议相关的价格调整规定也应适用于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生产和销售。
5、其他规定
5.1本补充协议旨在就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对长期合作协议进行补充。合约双方同意,作为一项总体要求,长期合作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500cc排量目标摩托车同样适用,除非长期合作协议或本补充协议的文意另有明确规定。如果长期合作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应以本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5.2长期合作协议下的争议解决和仲裁条款应适用于本补充协议。
5.3合约双方同意,本补充协议应签署英文和中文两种语言文本。两种语言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哈雷签署补充协议,是根据长期合作协议就关于讨论并推出第二款目标摩托车(即500cc排量摩托车)的计划及其他一些事项达成了约定,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双方的合作关系,为双方开拓市场、技术合作升级、服务优化创新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影响力,做大做强主业,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发展规划。
补充协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 影响,对以后年度经营业绩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情况而定。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是根据2019年6月19日公司与哈雷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签署的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项目合作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与哈雷签署了《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Group, LLC和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生产出与哈雷约定的338CC排量的工程样车,并完成了试车,进入可生产准备阶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 高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3、备查文件
《长期合作协议第一次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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