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20-060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8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20-059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8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认购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常柴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常柴股份及其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本公司对前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承担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常柴股份造成的损失。”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20-058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特定期间不减持
公司股票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38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自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常柴股份”)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常柴股份股票的情形。
2、本公司及控制的关联方自出具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常柴股份股票的计划。”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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