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0-05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498号),要求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讨论研究,积极开展答复和核查工作。现将反馈意见回复全文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上述通知书要求在反馈意见回复全文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0-05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在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前后各六个月
不买卖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各六个月不再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2020年8月20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我司将不会直接和间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