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0-069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租赁合同的公告

2020-10-1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新华都”)与泉州市丰泽商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丰泽商城”)签订了《中心商场租赁合同》,泉州新华都继续承租泉州市丰泽商城中心商场的部分物业,合计面积约3.8万平方米,合同租金总额约3.68亿元,租赁期限至2028年10月31日届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内部决策审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市丰泽商城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泽路泉州商城综合楼7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156112973D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庄群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针纺织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家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方:泉州市丰泽商城建设有限公司

  承租方: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租赁物: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与田安北路交叉处的丰泽商城中心商场,合计面积约3.8万平方米。

  3、租赁期限:自起租日之日起算,至2028年10月31日届满。

  4、租赁用途:经营大型超市、百货商场及餐饮娱乐等复合式业态。

  5、合同租金总额及支付方式:约3.68亿元,按月支付。

  6、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行生效。

  7、签订日期和地点:2020年10月16日签订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对方泉州丰泽商城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租赁物进行公开招租,泉州新华都作为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租赁泉州丰泽商城在泉州丰泽商城中心商场的部分物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签订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中心商场租赁合同》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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