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0-047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1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赖绍雄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09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70,321,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70,167,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46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3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370,227,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反对9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上述议案见于2020年09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子雄、林楸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0-04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在公司2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韩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韩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个人简历详见2020年09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0-049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04月0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04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墩污水”)提供45,800万元的担保额度。2020年6月,公司已就上述担保事项签订部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2,800万元。具体内容见于2020年04月0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2020年04月25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及2020年06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近日,公司签订为东墩污水29,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东墩污水因漳州市东墩污水项目资金需求,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申请29,500万元的借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
主合同:借款本金29,500万元,借款期限144个月。
保证范围:1.东墩污水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2.东墩污水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3.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1,272.29万元,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参股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6.84%。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