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10-17 来源: 作者: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20年7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印发的“证监许可[2020]1606号”注册批复,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20山证01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20山证01”,证券代码“149221”。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目前存续规模为15亿元。

  5、债券利率:3.90%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8、债券认购单位:专业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10、起息日:2020年9月1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9月1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6、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7、牵头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请参见发行公告;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2、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3、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信用债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具体折算利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根据发行人2020年10月14日公布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六十的公告》,发行人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132.16亿元,借款余额为284.71亿元,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借款余额为367.31亿元,累计新增借款余额82.60亿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32.16亿元的62.5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发行人2020年1-9月(未经审计)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彭洁珊、刘贤品

  联系电话:010-6083319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0-10-1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