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1-13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债券代码:128104 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裕同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裕同转债”概况

  (一)“裕同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07号”文同意,公司1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4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裕同转债”,债券代码“12810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裕同转债”自2020年10月1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23.52元/股。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裕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3.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2日起生效。

  (三)“裕同转债”赎回情况概述

  1、 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裕同科技;股票代码:002831)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2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裕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24元/股)的130%(30.21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裕同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裕同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裕同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2、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三次赎回实施公告,自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4日共计发布了22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裕同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1月5日起,“裕同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

  (3)2021年1月5日为“裕同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1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裕同转债”。

  (4)2021年1月12日为赎回款到达“裕同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裕同转债”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裕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二、“裕同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1年1月4日收市,“裕同转债”尚有31,409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31,409张。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公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裕同转债”。

  “裕同转债”赎回价格:100.3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本次公司合计支付赎回款为3,150,322.70元。

  三、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赎回“裕同转债”的面值总额为3,150,322.70元,占发行总额的0.2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截至2021年1月4日收市,公司总股本因“裕同转债”转股累计增加60,104,672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四、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裕同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裕同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1年1月14日起,公司发行的“裕同转债”(债券代码:128104)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裕同转债”摘牌的公告》。

  五、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4日收市后),公司最新股本结构为: (单位:股)

  ■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情况为截至 2020年10月12日(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的股本情况。

  2、上述增减变动中其他变动原因为: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刘波女士于2020年6月2日任期届满离任,其所持公司股份36,491,400股,在其离职后6个月内(即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12月3日)全部为锁定股,2020年12月3日后全部解除锁定。②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于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17,541,971股股份,导致其2020年度可转让额度减少17,541,971*75%=13,156,478股,2021年度可转让额度重新按照持股比例的25%计算,使得其锁定股减少13,156,478股。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咨询电话:0755-33873999-8826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28104 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裕同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裕同转债”赎回日:2021年1月5日

  2、“裕同转债”摘牌日:2021年1月14日

  一、“裕同转债”赎回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07号”文同意,公司1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4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裕同转债”,债券代码“128104”。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裕同转债”自2020年10月1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23.52元/股。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裕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3.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2日起生效。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裕同科技;股票代码:002831)自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1月2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裕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24元/股)的130%(30.21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裕同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裕同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裕同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二、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三次赎回实施公告,自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4日共计发布了22次赎回实施公告,通告“裕同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1月5日起,“裕同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

  (3)2021年1月5日为“裕同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1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裕同转债”。

  (4)2021年1月12日为赎回款到达“裕同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裕同转债”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裕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裕同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裕同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要摘牌。自2021年1月14日起,公司发行的“裕同转债”(债券代码:128104)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最新股本结构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月4日收市后),公司最新股本结构为: (单位:股)

  ■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情况为截至 2020年10月12日(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的股本情况。

  2、上述增减变动中其他变动原因为: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刘波女士于2020年6月2日任期届满离任,其所持公司股份36,491,400股,在其离职后6个月内(即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12月3日)全部为锁定股,2020年12月3日后全部解除锁定。②公司控股股东吴兰兰女士于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17,541,971股股份,导致其2020年度可转让额度减少17,541,971*75%=13,156,478股,2021年度可转让额度重新按照持股比例的25%计算,使得其锁定股减少13,156,478股。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咨询电话:0755-33873999-8826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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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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