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1-01-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浙江省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公司顺利通过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004212,发证日期为2020 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0-2022年度)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0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影响公司2020年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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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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