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01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3、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7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佛阁”)使用超募资金13,563.20万元归还公司对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专项借款。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佛阁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奇正”)、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营销”)、甘肃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营销”)拟分别与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奇正集团许可甘肃奇正、西藏营销、甘肃营销分别无偿使用商标号为7421660、1388873等7个商标,西藏营销许可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偿使用1295232、3778466等7个商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分别签订合同。独立董事已经事先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雷菊芳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2月1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02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3、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钰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公司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事项。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商标前期取得成本较小且未实际投入使用,公司子公司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营销”)许可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在约定的商品范围内无偿使用1295232、3778466等7个商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事项。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关联监事贾钰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正藏药”)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佛阁”)使用超募资金13,563.20万元归还公司对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专项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超募资金情况概述
(一)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6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1.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4,2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009,89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1,200,110.0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16,092.27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9年8月24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09】第103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运用596.60万元在南京购买营销中心办公用房。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南京营销中心办公用房项目已支付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目前已投入使用,2020年实际使用超募资金0.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装修尾款。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2.95万元。
2、根据《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8年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运用3,124.17万元在广州购买营销中心办公用房。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广州营销中心办公用房项目已支付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目前正在装修中,2020年实际使用超募资金30.1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07.84万元。
3、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超募资金19,136.9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扣除其他项目尾款为准)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详见2020年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298.0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扣除其他项目尾款为准)向甘肃佛阁增资,定向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详见2020年7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0年7月31日,超募资金19,298.01万元已一次性拨付到位,并存储于甘肃佛阁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情况
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19,885.52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如下:
■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6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详见2020年9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归还募投项目专项借款情况
在超募资金到位前,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甘肃佛阁于2020年2月3日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拟向公司借款2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13,563.2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13,563.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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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募资金到位前,子公司甘肃佛阁向公司借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甘肃佛阁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公司专项借款,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针对上述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出具《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21]第0019号)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鉴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超募资金归还专项借款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公司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事项。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之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会计师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奇正藏药本次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鉴证报告;
5、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正藏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佛阁”)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6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在扣除需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0,500,216.96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8日出具勤信验字【2020】第005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及甘肃佛阁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92,881,186.76元对甘肃佛阁进行增资,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增资款已拨付到位,并存储于甘肃佛阁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1,346,013.98元。
截至2021年1月13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甘肃佛阁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理财手段。
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子公司甘肃佛阁自身名义进行,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必须通过专用结算账户进行,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相关情况。
5、关联关系说明
子公司甘肃佛阁拟购买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子公司甘肃佛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存款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子公司甘肃佛阁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对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要求。
(2)财务部实时关注现金管理投向及收益率情况,月度对收益进行分析,提交报告,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部门负责人和审计监察部及总裁,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现金管理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相互独立,并由审计监察部负责全程监督。
(4)公司审计监察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审计监察部如发现合作交易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或其他不利因素的,提请总裁及时中止现金管理或到期不再续期。
(5)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子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奇正藏药子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05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正藏药”)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根据产品说明书:
风险等级为R1、R2,风险水平为低风险、较低风险类产品占所购产品最低比例控制在70%,不设最高比例要求,即购买低风险、较低风险的产品总额为14亿元一一20亿元。
风险等级为R3、R4,风险水平为中等风险的产品占所购产品最高比例控制在30%,即购买中等风险的产品总额不超过6亿元。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全部来自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理财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仅限于进行风险可控的短期投资,而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水平为中等风险产品时,最高购买额度单笔不能超过3000万元(含)。
(2)公司财务部应实时关注理财产品投向及收益率情况,月度对收益进行分析,提交报告,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部门负责人和审计监察部及总裁,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相互独立,并由审计监察部负责全程监督。
(4)公司审计监察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审计监察部如发现合作交易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或其他不利因素的,提请总裁及时中止理财业务或到期不再续期。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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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具体投资决策时,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奇正藏药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奇正”)、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营销”)、甘肃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营销”)拟分别与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奇正集团许可甘肃奇正、西藏营销、甘肃营销分别无偿使用商标号为7421660、1388873等7个商标,西藏营销许可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偿使用1295232、3778466等7个商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分别签订合同。
2、奇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雷菊芳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王玉荣女士、王凡林先生已经事先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开发区)张苏滩80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开发区)张苏滩808号
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开发区)张苏滩808号
法定代表人:雷菊芳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624195563D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饮料制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调味品、果酱)及相关制品的批发零售;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粮食加工品的批发零售;茶叶的批发零售;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的批发零售;农产品收购批发零售;苗木、树木的种植与销售;中藏药材收购与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针纺制品、橡塑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民用洗涤用品、金属除锈剂、脱脂剂、转让膜、防腐剂、工艺品、日用杂品的销售;新型医药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雷菊芳
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及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2019年度,奇正集团营业收入为148,525.41万元,净利润为33,894.99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奇正集团净资产为376,055.99万元。
3、奇正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1)奇正集团商标注册号码为7421660、7417744、7421650、1388873、9438646、43175455、9438920的商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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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无形资产
权属: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西藏营销商标注册号码为1295232、3778466、28650638、9408254、9408348、9408515、9408539的商标情况(以下简称“西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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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无形资产
权属: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奇正集团许可甘肃奇正、西藏营销、甘肃营销分别使用商标号为7421660、1388873等7个商标,西藏营销许可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使用1295232、3778466等7个西营商标,交易价格均为0元。
“西营商标”在前期的申请过程中,支付的相关成本较小;同时该部分商标在公司目前经营过程中未实际投入使用。鉴于其取得成本及实际产生效益两个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西藏营销许可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在约定的商品范围内无偿使用1295232、3778466等7个商标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商标许可使用情况
(1)奇正集团商标注册号码为7421660、7417744、7421650、1388873、9438646、43175455、9438920的商标许可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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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藏营销商标注册号码为1295232、3778466、28650638、9408254、9408348、9408515、9408539的商标许可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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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奇正集团8个子公司分别为西藏奇正青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奇正生态健康品有限公司、陇西奇正药材有限责任公司、陇西奇正药材营销有限公司、宁夏奇正沙湖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林芝雪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正健雪域药材有限公司、临洮马家窑世界彩陶文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许可使用期限:在规定的使用期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使用期,应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商标使用许可人许可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在使用期限内无偿使用该商标。
4、商标使用许可人有权监督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5、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6、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不得任意改变商标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商标使用许可人的注册商标。
7、未经商标使用许可人授权,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商标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8、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由商标使用许可人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将商标证复印件提供给商标使用被许可人。
9、合同终止时,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立即停止使用,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贰月内撤出市场。
10、凡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2019-2022年“一轴两翼三支撑”战略,公司发展二、三梯队,积极孵化新业务,此次商标交叉许可无偿使用,为新业务的探索奠定基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掘并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双方交叉无偿使用商标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日,与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向我们作了说明并征求对此事项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营销”)许可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在约定的商品范围内无偿使用的1295232、3778466等7个商标,在前期的申请过程中,支付的相关成本较小;同时该部分商标在公司目前经营过程中未实际投入使用。鉴于其取得成本及实际产生效益两个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西藏营销许可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在约定的商品范围内无偿使用1295232、3778466等7个商标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列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
(2)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因商标前期取得成本较小且未实际投入使用,公司子公司西藏营销许可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在约定的商品范围内无偿使用1295232、3778466等7个商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贾钰女士回避表决。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和监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本次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正藏药”)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审议提案1、2、3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审议提案3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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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102,信函上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010-84766081。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平、李阳 电话号码:010-84766012
电子邮箱:qzzy@qzh.cn 传真号码:010-84766081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7;投票简称:奇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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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投票时请在提案后相关意见下打“√”,该提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提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