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由5%以上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21-01-2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199 证券简称:金种子酒 公告编号:临2021-003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由5%以上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或“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付小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付小铜发来的《关于减持金种子酒股票告知函》和《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付小铜

  减持时间:2021 年1 月18日

  减持数量:3,617,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

  减持股份性质:已解除限售的金种子酒非公开发行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2020年12月8日,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公告》及《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布了付小铜在最近6个月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集中竞价减持进展情况,股东付小铜减持行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下简称《减持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减持后,付小铜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付小铜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减持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份减持后,付小铜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850,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付小铜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付小铜所持股份仍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该股份的减持行为将遵守《减持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则中对特定股份减持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种子酒

  股票代码:600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付小铜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路****号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路****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柳林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付小铜基本情况

  姓名:付小铜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20219730219****

  住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路****号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三)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及一致行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

  (二)一致行动目的

  付小铜、柳林酒业因看好金种子酒长期发展前景,通过参与金种子酒非公开发行的形式增持金种子酒股份。付小铜、柳林酒业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而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少本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12月8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0-033)所示,付小铜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155,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金种子酒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5月27日,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付小铜持有金种子酒28,820,151股A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金种子酒总股份的4.38%,信息披露义务人柳林酒业持有金种子酒7,648,159股A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金种子酒总股份的1.16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付小铜持有金种子酒25,202,256股A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金种子酒总股份的3.83%,信息披露义务人柳林酒业持有金种子酒7,648,159股A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金种子酒总股份的1.163%。变动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大宗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种子酒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付小铜、柳林酒业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金种子酒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金种子酒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本版导读

2021-01-2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