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1-21 来源: 作者:

  (上接B70版)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

  (6)成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人员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如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相关规定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并且要求激励对象返还其因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所获收益。

  4.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含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存在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

  6.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获授的权益将完全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激励对象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已获授的权益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照激励对象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其已经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本激励规定的程序进行,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十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1-008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2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宋小宁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宋小宁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6年5月至2019年10月曾任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1月20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5日 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5日

  公司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11号自编7栋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1年1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11号自编7栋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10051

  联系人:杜坤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宋小宁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小宁宁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版导读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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