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券无法按期兑付兑息的公告

2021-01-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通知,北京信威于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债券简称“16信威01”),北京信威应于2021年1月25日支付上述债券2020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4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信威未能筹集到期偿付资金,无法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16信威01”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信威01

  3、债券代码:136192

  4、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时票面年利率为6.60%,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8年12 月12日,公司发布《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将本期债券利率上调至7.50%。

  5、发行规模:人民币5.00亿元

  6、债券余额:人民币5.00亿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即每张人民币100元

  8、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6年1月25日

  10、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9年1月25日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但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经于2019年7月4日召集“16信威01”、“16信威02”、“16信威03”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13、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评定,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2020年3月8日,大公国际发布《大公关于终止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决定终止公司主体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跟踪评定。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无法按期兑付兑息情况

  由于公司为海外项目提供担保陆续发生担保履约,且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复杂,公司融资能力受限,公司整体资金压力大,无法按期支付“16信威01”本金及利息。

  三、后续安排

  公司正协商后续债务偿还计划,并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受托管理人做好相关工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所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其他涉及加速到期条款的债务未来陆续宣布加速到期以及公司将面临重大诉讼或仲裁增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公司债务的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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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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