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3-12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7,588,0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生产、研发和销售,医药销售含公司生产的制剂销售及医药批发和零售业务。

  1、医药生产制造业务方面

  (1)公司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类产品的生产,包括麻醉类、精神类和神经类医药原料及其制剂类产品的生产制造。麻醉类主要产品有力月西(咪达唑仑注射液)、福尔利(依托咪酯脂肪乳注射液)、一思(盐酸右美托咪啶注射液)、锐纷(瑞芬太尼注射液)、芬特(舒芬太尼注射液)、氟马西尼注射液、泊得乐(丙泊酚注射液)、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等。精神类产品主要有帕格(阿立哌唑片)、优必罗(盐酸度洛西汀肠溶片)、思贝格胶囊(盐酸齐拉西酮胶囊)、一舒(盐酸丁螺环酮片)、氯氮平片(口崩片)、氯硝安定片、思利舒片(利培酮片)、阿普唑仑、碳酸锂缓释片等。神经类主要产品有迭力(加巴喷丁胶囊)、力月西片(马来酸咪达唑仑片)、利鲁唑片等。原料药主要产品有马来酸咪达唑仑、依托咪脂、盐酸右美托咪啶、盐酸戊乙奎醚、利培酮、非诺贝特粉、氢溴酸西酞普兰、加巴喷丁、五氟利多、咪康唑、硝酸益康唑等30余个原料药。

  2、药品研发业务方面

  公司主要从事中枢神经类药物及心脑血管类药物的研发,实施了创仿分设,创仿并重。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科研经费245,863,036.38元,比上年度增长了30.10%,在研科研项目70多项。开展一致性评价项目18个,其中盐酸丁螺环酮片(10mg、15mg)及咪达唑仑注射液(10ml:50mg)2个项目均为增加新规格所做的一致性评价,其余16个项目一致性评价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的相关内容。仿制药重点在研项目39个,其中有20个项目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或处于研发保密阶段,其余19个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的相关内容。在研创新药项目有20多项,其中16个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的相关内容,其余研发项目尚处于研发的不同阶段。

  报告期内申请发明专利65件,PCT专利申请5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0件。其中:1项专利获首届徐州市专利金奖,另有1项专利获优秀奖。

  3、药品销售业务方面

  公司全资子公司恩华和信主要从事公司自产的制剂类产品批发销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恩华连锁主要从事药品的零售业务(含本公司产品)。

  (1)报告期内,恩华和信继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调整销售策略,促进产品销售。

  (2)报告期内,恩华连锁按照“立足徐州,做区域龙头”发展思路,实行区域聚焦战略,2020年新增门店10家。截至报告期末,共有83家门店(其中:医保门店74家,特保药店3家,市县互认药店25家)。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行业,细分行业为中枢神经药物行业。

  2、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产业,其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

  3、在全球中枢神经药物消费总额之中,美国占比高达49%,欧洲和日本占比分别为26%和9%,我国仅占到全球消费总额的3%,由此可见,国内中枢神经药物行业和国外相比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4、公司是国家定点麻醉及精神药品生产基地,是国内重要的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同时也是国内唯一一家专注于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研发和生产的制药企业。二十多年来,公司集中资源从事中枢神经药物的研发、生产、销售,拥有国内最丰富的产品线,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公司一系列在研产品的获批上市,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中枢神经药物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1,303,472.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9%(主要受原控股子公司江苏恩华和润医药有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及新冠疫情共同影响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821,694.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17.86%。公司获得“徐州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创新20强(公司排第5位)” “2019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公司排名第68位)”“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公司排名第47位)”“江苏省双创团队(2020-2023)”“徐州市市长质量奖” “徐州最佳雇主”等荣誉称号。1项专利获首届徐州市专利金奖,另有1项专利获优秀奖。子公司上海恩元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重点药品的一致性评价,推进高技术壁垒及高政策壁垒的仿制药产品研发,加快向创新药物研发转型。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投入科研经费245,863,036.38 元,比上年度增长了30.10%,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在研科研项目70多项。其中:开展一致性评价项目18个,仿制药重点在研项目39个,在研创新药项目有20多项。

  报告期内申请发明专利65件,PCT专利申请5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0件。其中:1项专利获首届徐州市专利金奖,另有1项专利获优秀奖。

  2、成立了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临床研究开发中心。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创新药物研发;北京公司临床研究开发中心主要负责创新药临床开发策略和临床研究方案的制定以及临床研究工作的开展实施。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拥有研发人员30人,共启动了九个创新药研发项目。北京临床研究开发中心现有成员30人,目前有3个新药处于临床阶段。

  3、在产品线规划与工程项目建设方面。(1)完成口服液与鼻喷剂车间的设计以及前期设备、工程等招标工作。(2)金山桥成品库项目完成验收,投入使用。(3)无菌预灌装与防滥用车间,正在进行车间设计,主要设备已谈判确认。

  4、远恒药业的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完成药学研究,将于2021年一季度正式注册申报;完成诺西雨品牌4个系列32个品类化妆品的研究及注册备案,其中9款产品已于二季度开始陆续上市销售;技术引进消炎癣湿软膏通过注册现场及GMP符合性二合一检查,预计2021年二季度产品上市销售。

  5、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基本原则下,继续优化和规范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安全环保和满足市场供应,继续推进 “健康-安全-环保的生产系统(HSE系统)”建设。

  6、继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调整销售策略,促进产品销售。

  7、继续推进国际化战略。在推进国际化战略方面,一是走出去,加快推进公司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国际贸易。报告期内,完成了非诺贝特韩国KDMF申报,完成了非诺贝特日本JDMF资料撰写、审核,FDA认证整改报告完成并于2020年10月10日提交FDA审核。二是引进来,继续寻求与国外药企或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市场潜力大、临床效果好的产品,充分利用公司的销售网络和渠道优势,在国内代理销售。

  8、加大安全、环保投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推进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公司投入4,600余万元,用于安全及环保设施更新改造,确保安全生产和达标排放。

  9、加强药品质量控制管理。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10、做好公司产品注册备案和GMP认证工作。2020年度共完成118个品规再注册,并全部拿到再注册批件。完成20个原料药GMP复认证及金山桥固体制剂车间GMP跟踪检查,戊乙奎醚、普瑞巴林、奥氮平、富马酸喹硫平等4个新品通过GMP现场检查。

  11、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加强原料采购成本控制和生产成本考核,开展技术革新,通过自动化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

  12、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及时地梳理和修订,并对有关制度流程进行了优化。

  13、完成了江苏好欣晴新一轮融资,奠定了江苏好欣晴在精神心理互联网医疗行业的领头地位。2020年全年平台在线医疗和药品交易业务规模达4亿元,比2019年增长了70%。2020年5月江苏好欣晴完成了1.25亿人民币的融资,进一步奠定了江苏好欣晴在精神心理互联网医疗的行业领头地位。

  截止2021年2月底,江苏好欣晴平台注册精神科已认证医生超过3万名,占精神科医生总数的70%以上,注册用户超过400万人,每月服务患者人次超过10万人次。

  14、在国际BD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已与3家外资公司接触,就相关产品的引进及合作开发事宜进行了洽谈并签署了《保密协议》。

  15、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一是通过在上海设立研发机构,加强对研发高端人才的引进。二是对公司现有的人才进行培养。三是完善了对各个层次人才的激励和考核测评体系,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报告期内,公司共引进人才327人,围绕岗前培训、管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化素养培训等方面培训共组织培训116场次,培训达1,300余人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合并范围增加

  1、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枢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取得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HQ860。2020年公司实际缴纳出资额600万元。

  2、2020年1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恩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设立上海恩元臻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取得了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B0YM0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履行相应出资义务。

  (4)对2021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彭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3月10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司2020年度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广基先生、吴永和先生、孔徐生先生、张雷先生各自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59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61,303,472.94元,同比增长-18.99%;实现营业利润856,134,692.98元,利润总额850,478,584.1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821,694.58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1.07%、10.87%和9.8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748,440,264.63元,负债总额642,942,712.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23,001,148.33元,少数股东权益为-17,503,595.86元,资产负债率1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0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42%,基本每股收益为0.72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对比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公司在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国家对医药产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药品带量招标采购、产品降价、成本上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公司预计2021年可实现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分别与2020年审计后数据同口径相比分别增长10.00%、20.00%、20.00%左右。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马儒等10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根据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4,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83元/股,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660,484.00元。公司完成此次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将由100,766.2892万元减少至100,758.809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国宏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住所变更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18号,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此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刊登于2021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此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1,303,472.94元,营业利润856,134,692.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821,694.5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6,525,137.07元后(以母公司净利润765,251,370.73元为基数提取),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52,296,557.5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202,878,562.95元,减去已分配的2019年度分红金额101,912,591.10元,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3,262,529.36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7,662,892股扣除回购注销因离职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4,800股后的股本1,007,588,0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现金股利共计100,758,809.20元。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652,503,720.16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恩华药业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恩华药业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恩华药业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经上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担保的总额度内。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3月12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若此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刊登在2021年3月1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61号)《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3月12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申请用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3)刊登在2021年3月12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3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广基先生、吴永和先生、孔徐生先生及张雷先生将分别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上述议案6、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均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所要审议的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3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表一):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也可以将以上有关证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nhwawu@126.com邮箱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人:吴继业;

  4、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03室;

  4、联系电话:(0516)87661012;传真: (0516) 87767118;邮箱:nhwawu@126.com;

  5、邮政编码:221001。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2”,投票简称为“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1、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止2021年3月2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回执重新打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1年3月10日下午1:00至3:0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丰收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国家对医药产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药品带量招标采购、产品降价、成本上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基础上编制的。公司预计2021年可实现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分别与2020年审计后数据相比分别增长10.00%、20.00%、20.00%左右。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马儒等10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以8.8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马儒等10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8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刊登在2021年3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3月12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给予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重视现金分红。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经过全面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向公司提交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为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等目标的达成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3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000号文核准,于2015年6月18日,公司向8名非关联方非公开发行了13,422,833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08元,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承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伍亿伍仟壹佰肆拾万玖仟玖佰柒拾玖元陆角肆分(人民币551,409,979.6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4,000,000.00元,向本公司实际缴入股款人民币伍亿叁仟柒佰肆拾万玖仟玖佰柒拾玖元陆角肆分(人民币537,409,979.64元),均为货币资金。同时扣除本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829,285.73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伍亿叁仟陆佰伍拾捌万陆佰玖拾叁元玖角壹分(人民币536,580,693.91元),其中股本13,422,833.00元,资本公积523,157,860.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19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明细如下:

  ■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复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四家机构(以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交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浦发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四个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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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交通银行徐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3899991010003005000)已于2020年7月23日销户;

  注2: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6020319210376077)已于2019年12月24日销户;

  注3: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001718136059002262)已于2016年8月31日销户;

  注4:浦发银行徐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110157870000036)已于2020年3月24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药品制剂制造 5#车间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旨在加强公司的研发试制能力,提升公司新产品研发的速度和效率,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不单独作经济效益评价。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销售加强,旨在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目不单独作经济效益评价。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要是满足公司自有新产品及代理产品的营运资金需求,该项目未进行具体效益测算,故报告期不存在实现的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下转B82版)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8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本版导读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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