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汇款交易业务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3-12 来源: 作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汇款交易业务并开展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本公司现决定对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汇款交易业务基金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汇款交易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调整生效时间

  自2021年3月12日起。

  二、调整后的申(认)购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汇款交易方式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享有1折优惠。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仅对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汇款交易的申(认)购费率优惠折扣进行调整。

  2、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汇款交易业务仅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认)购基金且申购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投资者。

  3、投资者在使用本公司直销网上汇款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诺安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网上直销汇款交易协议》,了解本公司直销网上汇款交易业务的规则。

  4、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5、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情况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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