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3-1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色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色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色俄罗斯”)与哈铜巴依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铜巴依姆”)签署的哈铜俄罗斯巴依姆铜矿施工营地项目按期启动,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以中色俄罗斯为被担保人、哈铜巴依姆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保函费用由中色俄罗斯承担,由公司先行垫付。保函金额为554,993,562.05卢布(折合人民币约48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025年3月31日。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开立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色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最高担保额554,993,562.05卢布,约合人民币4,8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其累计担保数额554,993,562.05卢布,约合人民币4,800万元。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无

  ●是否有反担保:否

  ●是否关联交易: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2月19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中色股份”)全资子公司中色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色俄罗斯”)与哈铜巴依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哈铜巴依姆”)签署哈铜俄罗斯巴依姆铜矿施工营地项目总承包合同。为保障项目按期启动,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开立以中色俄罗斯为被担保人、哈铜巴依姆为受益人的银行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为554,993,562.05卢布(折合人民币约4,8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2025年3月31日,由公司为上述预付款保函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色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以中色俄罗斯为被担保人、哈铜巴依姆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保函费用由中色俄罗斯承担,由公司先行垫付。保函金额为554,993,562.05卢布(折合人民币约4,8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025年3月31日。

  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色俄罗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色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俄罗斯联邦莫斯科市,117630,斯塔洛卡卢日斯卡亚大街62号

  法定代表人:甘国伟

  注册资本:8,308,537.56卢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承包、有色和黑色金属开采与加工、建材生产、钢结构设计和生产。

  中色俄罗斯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被担保人中色俄罗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554,993,562.05卢布。

  3、保证范围:开立以中色俄罗斯为被担保人、哈铜巴依姆为受益人的银行预付款保函,仅适用于哈铜俄罗斯巴依姆铜矿施工营地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号:CC-224)。

  4、保证期间:保函担保期不超过2025年3月31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中色俄罗斯申请开立银行保函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尽快获得合同预付款,保障哈铜俄罗斯巴依姆铜矿施工营地项目按期启动。被担保人中色俄罗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

  因中色俄罗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色俄罗斯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公司代全资子公司中色俄罗斯开具预付款保函目的是收到业主哈铜巴依姆的预付款,保障项目按期启动,支持子公司中色俄罗斯的发展,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6,350.24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末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485,658.05万元人民币)的30.13%。上述146,350.24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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