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补充公告

2021-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李敏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8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69%。本次质押后,李敏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00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的43.12%,占公司总股本的5.90%。

  ● 李敏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8,203,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1%,累计质押股份43,0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43.79%,占公司总股本的21.1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接到股东李敏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李敏女士于2021年3月9日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将其持有公司的1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东北证券,本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0%,质押期限为6个月(18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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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李敏女士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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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03,28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43.79%,未达到或超过50%。

  2、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所持本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其所持股份质押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3、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公司将持续关注方利强先生与李敏女士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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