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2021-03-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概述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将母公司的化学农药产品、化学农药中间体产品和制剂产品的开发、生产、制剂加工、销售和市场营销业务51%的控制权出售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麦”。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及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20】第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根据关于《问询函》回复的内容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编制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于公司在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7)、《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及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7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及中介机构等对此及时、认真的展开了核查。现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答复并公告。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及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5)。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补充协议主要涉及迪拜1%股权交易与迪拜50%股权交易同日交割的安排,即迪拜1%股权交易与迪拜50%股权交易的交割将同时完成(“迪拜51%股权交易”)以及基于该等安排对扩展交易股权协议进行的部分解释说明。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0)。

  2020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60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及中介机构等对此及时、认真的展开了核查。现就关注函涉及的问题答复并公告。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31日,上海迪拜51%股权交易的交割条件已经全部满足或被豁免,并于该日完成股权交割。安道麦已经取得上海迪拜51%股权并已完成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祥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转让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51%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1年1月20日,公司就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补充,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予以披露。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割条件尚未成就,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1-03-1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