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1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1-03-12 来源: 作者: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孙雯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21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持有本公司股份16,902,9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3%)的股东孙雯雯计划在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01,8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2021年3月11日,公司接到孙雯雯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孙雯雯上述经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系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孙雯雯于2021年2月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1年2月8日,孙雯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罗平锌电股份1,202,969股,占罗平锌电总股本的0.37%;该次变动后,孙雯雯持有罗平锌电股份15,700,000股,占罗平锌电总股本的4.8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孙雯雯本次股份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孙雯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孙雯雯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孙雯雯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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