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021-04-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21-20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二、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额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三、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财务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21年4月29日公布的2021年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21-1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以贸易为主。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464.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919.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亏-494.99%。

  1、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其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度疫情影响,致使公司上年度开展的动力煤贸易不能继续进行,公司坚持市场为先精神,开拓疫情较轻的西北市场,成效明显,报告期开展的钾肥贸易,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46.30%。

  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494.99%,其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本年度开展的钾肥贸易,市场稳定,且市场潜力较大,其利润率约为2.48%,但贸易总量较小,未能使公司经营扭亏为盈;

  (2)公司除去上年度政府补贴等因素影响,本年度利息支出约1200万元,股权激励成本摊销约1100万元,以及维持公司运营必要的管理费用等支出;

  (3)公司确认重大诉讼产生的预计负债约1783万元。

  因此,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降幅较大。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21年1月29日披露在公司指定媒体上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的财务数据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其他情况说明

  1、2020年7月24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规定,新规施行后,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业绩快报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结果,2020年度经营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21-1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全体职工大会,大会选举刘丽媛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刘丽媛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本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备查文件:公司2021年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职工监事刘丽媛简历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职工监事刘丽媛简历

  刘丽媛,女,汉族,生于1986年,本科学历。2009年9月一2010年11月任隆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0年11月一2012年11月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2年12月一 2014年12月任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北京)办公室主任;2015年3月至今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刘丽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临2021-1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1-12])。经事后审核,上述公告附件中“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有误,现对公告中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邱士杰,男,生于1976年,复旦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兴丰财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5年8月起任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及董事长、总经理。

  邱士杰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的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更正后:

  邱士杰,男,生于1976年,复旦大学本科学历。现为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兴丰财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5年8月起任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及董事长、总经理。

  邱士杰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的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但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邱士杰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的法人,间接持有本公司11.84%的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近年来长期处于主营业务转型期,业务收入均以贸易为主,资金较为紧张。2017年,其向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提供借款8000万元,至今尚欠利息352万元未归还;自2017年12月起,其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为本公司借款9700万元运营资金,截止目前,该项借款尚有8700万元展期至2021年7月。邱士杰先生长期以来支持了公司的发展,其虽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涉及被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的失信事项共3起,涉及金额共计2000余万元,因此,邱士杰先生的董事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更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等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21-1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刊登了《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15])。公司定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定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事项的情形。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11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邱士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锋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胡国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晓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宫鹤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2.01 选举赵向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伟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石建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刘苑生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公司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者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9:00-11:30和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1101董秘办。

  4、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的要求: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有本公司股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7143995

  电子邮箱:SD000611@163.com

  联 系 人:姜琴

  邮政编码:100020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11”,投票简称为 “天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股东账号: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

本版导读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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