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17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431,91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医药生产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和药用辅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涵盖了抗感染类、心血管类、泌尿系统类(肾病类)等多个用药领域;公司生产的药用辅料为药用空心胶囊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学制剂及中药制剂行业。

  1、化学原料药

  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主要为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包括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和头孢克洛)和alpha酮酸原料药等原料药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企业及部分商业流通企业。

  2、化学制剂

  公司化学制剂产品主要为自有品种中的抗感染类制剂(包括头孢克肟胶囊、头孢克洛缓释片和头孢克洛颗粒等)、心血管类制剂(包括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硝苯地平缓释片等),以及部分合作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3、药用辅料

  公司药用辅料产品主要为明胶空心胶囊,主要用于盛装固体药物。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生产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每季度将下季度销售计划交由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和库存等情况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在实际生产中,生产部门每月末会根据当月实际销售状况和本月末仓库的库存情况,调整并确定各生产车间的下一月度生产计划。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新版GMP的要求,对各个工艺规程严格把关,建立各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质量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每个生产车间的生产进行全程监控,若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偏差,则依据操作规程依次进行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及纠正,直至妥善解决。以确保每道工序的产品的质量,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后续工序,从而最终影响产成品的质量。

  3、销售模式

  本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和药用辅料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而化学制剂产品的销售终端为医疗机构,公司采取“深度分销+精细化学术推广”的模式,即本公司在获得各级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等方式限定的准入资格后,将产品销售给区域配送商,通过配送商完成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和配送,同时公司或者公司委托推广商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学术服务支持。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与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药品的使用与人类的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从中长期来看,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医疗保险体系的逐渐完善、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医疗资源、医药行业都将保持着稳健高速的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9底,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1.76亿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2.6%。其中,2010年-2014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由8.9%提高到10.1%,五年提高了1.2pp;2015 年-2019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由10.5%提高到12.6%,五年提高了2.1pp,老龄化进程呈现加速趋势。根据卫生部数据,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部人口患病率的3.2 倍,老年人消耗的卫生资源是全部人口平均消耗卫生资源的1.9倍。人口老龄化加速带来的医疗健康需求是巨大的。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卫生医疗支出占GDP的比例持续提升,从2000年初4.6%,提升至2019年的6.6%。但从WHO的统计来看,2018年全球高收入国家卫生医疗支出占GDP比重为12.4%,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卫生医疗支出占比仍有提升空间。

  我国医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2020年度,尽管医药制造业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明显,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均呈现出下滑态势,但由于需求刚性以及疫情对医药相关子行业需求的拉动,3月份触底之后出现大幅上涨,同时随着国内疫情的影响减弱,非抗疫相关子行业需求亦快速回暖。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按可比口径计算,2020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57.3亿元,同比增长4.5%,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3.7个百分点。同期实现利润总额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8.7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重磅政策多管齐下,加速企业转型升级。

  (1)带量采购常态化加速推进,集采范围不断扩大。国家带量采购已进行了四批五轮,从2018年“4+7”试点拉开序幕,到2019年全国扩围,2020年执行的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集采,再到2021年初第四批国家集采落地,以第四批国家集采为例,本次集采涉及45个品种158个产品,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为96.82%;集采范围不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乃至医疗器械,做到应采尽采。下一步生物类似药、中成药大品种也将逐步探索纳入集采范围;此外,随着2020年6月5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推动各地开展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2021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包括明确覆盖范围、完善采购规则、强化保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健全运行机制五个方面。随着规则不断细化和完善,集采仍然是未来几年医药产业的主旋律。

  (2)医保目录谈判和医保目录常态化调整。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的结果,本次谈判共涉及162种药品,其中119种谈判成功(其中目录外96种,目录内23种),谈判成功率73.46%,谈成药品平均价格降幅为50.64%。同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本次目录调整共新调入119种药品(含独家药品96种,非独家药品23种),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医保目录开启动态调整后,医保谈判将加速创新药纳入医保,继而推动临床价值高的创新药快速放量,长期利好国际化创新型药企。

  (3)DRGs改革有序推进。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紧接着在2019年,30个DRG付费试点城市名单和CHS-DRG细分组方案正式公布,再到2020年10月19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将用1-2年时间,在试点地区将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同时加强基于病种的量化评估,使医疗行为可量化、可比较,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在更大范围推广打好基础,DRGs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进一步优化了医保报销流程。

  (4)药品审评制度改革推进药审提速。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标志着药械审评审批改革正式开启。从对临床数据进行自查和核查,规范临床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开始,到实施药品持有人制度促使药品注册制度从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再到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20年3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分别以总局27和28号令文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两部规章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部规章的修订为强化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规范和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奠定法治基础。同时,随着2020年内新药品注册分类征求意见稿以及专利保护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加快了药品审批速度,鼓励国内的医药创新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提升创新药标准。另外,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加快推进,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正式启动以及持有人变更管理等一系列办法的陆续实施,也有利于仿制药的进一步技术和质量提升。

  综上,近年来,在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以及注册制度改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快新药审批等一系列医改政策影响下,我国医药产业正加快从“仿制”向“创新”转型,具备创新转型意识、生产工艺先进、药品疗效好的医药企业在升级过程将具有更大的优势。

  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仿制药产品品种较多,生产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始终坚持将研发作为企业的核心发展动力,注重业内合作,立足于开发具有临床价值的优质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alpha酮酸原料药和心血管类细分领域均具有显著优势。公司是国内最早掌握酶法发酵技术的口服头孢类原料药生产厂家之一;公司是国内最大的alpha酮酸原料药生产厂家,也是费森尤斯卡比的核心原料药供应商之一;公司是国内钙拮抗剂类抗高血压制剂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在国内医院端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目前公司通过加快新产品开发力度,推动“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布局,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89,647,101.26元,同比下降7.63%;利润总额210,745,333.17元,同比增长37.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719,116.52元,同比增长45.83%。

  报告期内业绩增长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以左益为核心的高毛利制剂产品稳定增长;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疫情和政策的双重影响,医药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转型升级加速。一方面,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除疫情相关产品外,诊所关停,医院门诊量、处方量明显下滑,尽管对慢病患者实施长处方政策,但以抗生素为代表的处方药在医疗机构的销售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作为“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对于医药行业来讲,2020年也是政策落地的大年,集中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等一系列政策的深入推进的同时,新版《药品管理法》及配套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的陆续出台加快推进了创新的步伐,政策的叠加效应已然显现,结构性调整成为医药行业各领域的主旋律。

  面对医药行业的竞争压力,2020年度,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内抓管理,提质增效,确保了公司的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9,647,101.2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719,116.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83%。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聚焦研发创新,不断完善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通过对现有研发项目进行再梳理,完善了研发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通过对研发过程的全流程分析和拆解,增强研发过程和进度的可控性;通过多种激励方式,激发研发人员,提高研发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以杭州研发中心的建设启动为契机,开始着手进行研发人员的整合与招聘工作,不断加强团队建设,以合成、分析和制剂三大研发带头人的引进为核心,不断增强公司研发软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有特色的仿制药”,不断推动重点产品的研发进程,在一致性评价方面,头孢克洛缓释片已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两个规格产品已申报注册,头孢克肟胶囊、多潘立酮片已完成处方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在新产品研发方面,替格瑞洛片已申报注册,艾地骨化醇软胶囊和复方α-酮酸片已分别完成了BE临床和药学研究,正在等待申报注册。布瓦西坦、LCZ696、碳酸镧、聚卡波非钙等品种的研究工作按计划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枸橼酸莫沙必利片剂及其制备方法”获得专利授权,3项专利申请获得受理,8个产品完成药品再注册。

  2、稳定核心业务,不断关注优质资源

  (1)以头孢原料药为核心的传统原料药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以江苏悦新恢复生产、推动与川宁生物合作为契机,稳定7-ADCA的供应,保证了头孢原料药业务的稳定发展。

  (2)以alpha酮酸为核心的特色原料药业务:报告期内,公司alpha酮酸原料药业务稳步增长,全年实现销售alpha酮酸原料药较上年同期增长约27.50%,与此同时,海外客户的开发卓有成效,在欧洲、北美洲及东南亚初步建立客户基础;酮酸二期扩产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

  (3)以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为核心的制剂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面对疫情背景下医院门诊量和处方量下降的不利环境,坚持以客户服务为核心,加强合作伙伴的培训、沟通、维护和管理,做好重点市场的学术推广、产品培训和上量维护工作,确保核心品种“左益”(苯磺酸左氨氯地平商品名)全年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5.30%;头孢克洛缓释片于年中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公司稳步拓展医院覆盖率。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左益两个规格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同时为更好地应对未来的集采,加快制剂生产基地的建设项目。

  (4)以并购整合为契机丰富产品管线: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海西联合药业的部分股权,并通过与其联合研发七氟烷和地氟烷制剂,丰富了吸入式麻醉药物管线。此外,公司还协助海西联合药业完成了异氟烷原料药注册的发补工作。

  3、完善质量体系,不断构建长效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落实全员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涵盖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质量稳定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以国家安全法规为基准,在工程建设项目和车间生产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践行“绿色生产”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对废水废气的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噪声治理等均规范化管理,确保环保全面达标,加强三废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

  4、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以预算管理和KPI考核为基础,推动各部门岗位和绩效体系建设,加强人力资源集团管控和内部管理提升,以“昂利康商学院”的建设为核心,通过“启航、远航、领航”三大计划探索干部管理与人才梯队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夯实公司经营管理队伍,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开展信息化建设,多系统集成,实现业务、财务的一体化,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体系,从核算型财务向管理型财务逐步迈进,不断提升财务分析能力,督促闲置资产处置;以预算管理为抓手不动摇,深入推进全面预算工作,发挥资源配置功能,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5、把握市场机遇,完成再融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募资工作,通过直接融资有效优化了资本结构,为公司未来战略的布局奠定了资金支持,有助于实现公司“资本+产业”的双轮驱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6,371.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83%,主要原因系:①报告期内,公司高毛利的自有制剂产品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业务收入稳步增长;②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5月11日,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南平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莫卫民先生和袁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南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童本立先生、项振华先生和袁弘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2.9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8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3,719,116.5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故2020年度本公司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与法定盈余公积计提至股本的50%孰低原则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973,409.50元,加上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88,728,816.92元,减去公司2020年进行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90,000,000.00元,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474,523.94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5,431,919股为基数(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5,946,81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514,900股),按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47,715,959.50元;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7)。《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1〕2310号《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 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1〕230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监事会分别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蒋震山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 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增加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增加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 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 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 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第二、三、四、五、九、十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5日以电话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小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已履行相应程序。公司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系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考虑杭州、嵊州两地研发平台的资源配置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本次变更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1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07元,共计募集资金51,907.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50.51万元(已预付283.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556.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于2018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03.79万元(含前期支付主承销商283.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35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6号)。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4.6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2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09.9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959.9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投行于2020年1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2.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7.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982.13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6.8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710.4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67.2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409.9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9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841.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于2018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1211026029200105585)已按照《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8月29日办理完毕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东方投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全部利息、理财产品及理财收益)划转至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4月10日,公司已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划转至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存储。同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东方投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合计8,600万元作为出资投入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医药科技”),用于实施“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2020年5月19日,公司、昂利康医药科技、东方投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优先投入到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2020年12月2日,公司与东方投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子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因生产工艺提升及公司业务布局重新论证的原因,公司未实施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酶法生产900吨/年头孢拉定原料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到新建的“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是构建良好的研发体系,增强新产品、新剂型的研发以及生产工艺的改进能力,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并增加在优势领域的产品储备,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间接影响。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杭州药物研发平台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同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期后,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司拟将“年产21.7亿片(粒、支、袋)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为“年产21.7亿片(粒、支、袋)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将全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

  附件3

  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若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昂利康”)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昂利康”)、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西联合药业”)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与其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合同签订金额为668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白云山昂利康承租本公司厂房、本公司向白云山昂利康提供水、电、蒸汽及“三废”处理服务、安防服务和本公司委托海西联合药业进行产品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白云山昂利康系本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白云山昂利康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2020年度公司与白云山昂利康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44.87万元。

  2020年8月5日,公司与海西联合药业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及《合作开发合同之补充合同》,就合作产品七氟烷、地氟烷的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和权益分配等达成一致。公司与海西联合药业按50%:50%比例承担研发费用,按照实际研发进度向海西联合药业支付研发费用。2020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2020年12月23日,海西联合药业就本次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海西联合药业33.80%股权,成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吕慧浩先生、蒋震山先生担任海西联合药业的董事,因此海西联合药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和10.1.6的规定,上述合作开发应视为关联交易。2020年度,公司与海西联合药业未发生实际交易金额。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白云山昂利康、海西联合药业之间依据实际经营需要,发生的出租资产、提供水、电、蒸汽及“三废”处理服务、安防服务和接受技术服务等所形成的业务,应被视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发生金额为668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租出资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接受技术服务。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方南平、吕慧浩、蒋震山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金额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柯华东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3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白云山昂利康股权结构如下:

  ■

  3、财务数据

  白云山昂利康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白云山昂利康2020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云山昂利康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方南平先生、吕慧浩先生担任其董事,白云山昂利康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白云山昂利康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该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性较小。

  (二)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08月09日

  法定代表人:朱吉洪

  注册资本:玖仟陆佰万圆整

  住所:福建省明溪县经济开发区D区1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海西联合药业股权结构如下:

  ■

  3、财务数据

  海西联合药业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海西联合药业2020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西联合药业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吕慧浩先生、蒋震山先生担任其董事,海西联合药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5、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海西联合药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27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下转B142版)

本版导读

2021-04-1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