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17 来源: 作者:

  (上接B134版)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7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6月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550,913.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9,999,974.3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982,430.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27,017,543.4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8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6SHA1017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6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5,762,429.05元, 2016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3,417,181.37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35,762,429.05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23,417,181.37元。

  2016年6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180,00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14,672,295.7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活期存款114,672,295.73元,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800,000,000.00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441,249,992.2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活期存款1,241,249,992.26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200,000,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07,467,884.5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活期存款807,467,884.59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79,549,169.7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活期存款479,549,169.78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3,938,387.52元。根据2020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425,500,000.00元,该部分资金已于年底全部归还。2020年度缴纳理财产品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金额550,254.77 元,2020年度收到银行理财收入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9,858,591.9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99,201,056.09 元(其中置换股权金额228,576,495.78元),累计缴纳理财产品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金额5,206,526.80元,累计收到银行理财收入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92,704,055.68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15,314,016.3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活期存款415,314,016.3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016年6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鱼跃”)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医疗用品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用品厂”)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9月29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中信银行丹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苏州鱼跃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用品厂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全资子公司上手金钟手术器械江苏有限公司、上卫中亚卫生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利康医药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丹阳支行、江苏银行丹阳支行、中信银行丹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手金钟手术器械江苏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于2019年2月1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利康医药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中信银行丹阳支行于2019年2月1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卫中亚卫生材料江苏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于2019年2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本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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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利息收入为银行存款利息和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缴纳理财产品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后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1、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附: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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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 2021-014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将2021年审计费用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就该授权事宜无须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内容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6,0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5家境内分所。

  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 135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信永中和上海分所成立于2006年4月14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第三家分支机构,负责人为毛仁裕,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3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0593154293,已取得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分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1363101)。

  信永中和上海分所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信永中和上海分所自成立以来服务的客户包括上市公司、大型跨国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及其他优质客户。主要提供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IPO审计、并购重组及企业改制的相关专业服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二) 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2019年末为1679人)。从业人员数量7000余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

  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四)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业务逾28年,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富根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业务逾20年,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提汝明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业务逾13年,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八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注册会计师提汝明先生于2020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经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执业。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2020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通过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概述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14,821.00万元,其中: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东医疗”)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90.00 万元,与百胜医疗集团(Esaote S.p.A)(以下简称“百胜医疗”)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1万元,与苏州日精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日精”)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700万元,与丹阳市河阳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阳电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与Amsino Med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美诺医疗”)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850万元,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700万元,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16,619.72万元。

  2、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4、审批程序

  对于与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宜,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其中:

  关于《与苏州日精仪器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赵帅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郑洪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丹阳市河阳电镀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百胜医疗集团(EsaoteS.p.A)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郑洪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AmsinoMedicalGroupCompanyLimited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郑洪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于春、万遂人、王千华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万东医疗

  (1)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12日在北京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谢宇峰,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3379674X4,注册资本54,081.6199万元,经营范围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器设备安装、维修;劳务服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I、II类医疗器械;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医疗器械制造;销售III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如下,2019年底资产总额为256,626.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8,900.4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98,237.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88.4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9月底资产总额为276,611.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1,025.11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73,628.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04.0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鱼跃科技实际控制的公司也是本公司董事长吴群、公司董事郑洪喆担任董事的公司,因此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百胜医疗

  (1)百胜医疗集团(Esaote S.p.A.)成立于1983年,是国际知名的高端医疗设备跨国企业,核心产品包括超声医学成像解决方案和专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在超声影像领域,百胜医疗集团掌握了全产业链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制核心部件的能力,在超声造影,介入治疗及高频成像方面处于国际领先的地位。

  (2)百胜医疗一年近一期财务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欧元

  ■

  (3)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鱼跃科技间接参股百胜医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百胜医疗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苏州日精

  (1)苏州日精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45%,该公司于1997年4月10日在苏州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克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08206904P,注册资本为161万美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生产、销售:血压计(二类普通诊察器械)。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电平表、三用表和SMT线路板搭载等产品、驻波比测量表、稳压电源、闭路电视摄像机零件及电脑周边部件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苏州日精2020年度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3,200.66万元,净资产为1,007.51万元,营业收入为7,497.84万元,净利润为351.25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过苏州德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关联关系:苏州日精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赵帅担任董事的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因此苏州日精是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河阳电镀

  (1)丹阳市河阳电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01日在丹阳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欧阳东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MA1T7DRHXM,注册号为321181000332112,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配件电镀加工、五金件生产加工,医疗器械及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阳电镀2020年度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1930.93万元,净资产为949.42万元,营业收入为1919.53万元,净利润为174.7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河阳电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明的一致行动人冷美华全资控股的公司,因此河阳电镀系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美诺医疗

  (1)Amsino Med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成立于2005年 4月8日,是全球领先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跨国医疗集团公司,主要生产并经销以感染控制、抗菌涂层和安全无针为核心技术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系列产品,并在国际医疗行业建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良好市场声誉。

  (2)美诺医疗2020年度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100,966.44 万元,净资产为36,270.79 万元,营业收入为91,959.27 万元,净利润为4,095.3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美诺医疗的股东之一鱼跃科技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美诺医疗系本公司关联方。

  6、云南白药

  (1)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1月30日在云南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明辉,注册资本:104139.971800 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52214XX,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成药、中药材、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饮料、特种劳保防护用品、非家用纺织成品、日化用品、化妆品、户外用品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橡胶膏剂、贴膏剂、消毒产品、电子和数码产品的销售;信息技术、科技及经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物业经营管理(凭资质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数据如下:2020年底资产总额为5,521,944.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05,255.0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3,274,276.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607.22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鱼跃科技持有云南白药 5.59%的股份,本公司董事长吴群先生为云南白药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云南白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鱼跃科技

  (1)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7日在丹阳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吴光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79742597XB,注册号为321181000062146,注册资本为125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电子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和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鱼跃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如下,2019年底资产总额为2,186,425.29万元,净资产为1,203,078.3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565,824.90万元,净利润为56,812.91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9月底资产总额为2,630,824.57万元,净资产为1,490,065.08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563,961.77万元,净利润为230,906.5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鱼跃科技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鱼跃科技系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约能力分析

  综合各关联人的财务状况以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总体良好,相关交易均能正常履约。

  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定价政策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集团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要求。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交易预计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0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04月30日止。为控制风险,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1年以下)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运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

  3、投资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授权及授权期限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04月30日止。

  二、审批程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21SHAA100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利润(母公司)为人民币1,653,930,059.49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137,020,311.42元,减去报告期内现金分红400,990,771.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29,435,206.59元,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45,354,183.06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350,283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股份回购,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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