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04-17 来源: 作者:

  (上接B137版)

  3、平阳餐厨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8日;注册资本:3,37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278号;法定代表人:项鹏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为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4、武平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城厢镇金桥村上三角铺16号;法定代表人:李建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一般项目为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

  5、设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资本:5,008万元;公司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888号;法定代表人:项光明;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垃圾、烟气、灰渣、渗沥液处理技术的研究、咨询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自动化控制软硬件、信息管理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6、温州嘉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桥工业区中汇路81号B2幢;法定代表人:项鹏宇;经营范围: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研发及服务,环保工程的建设,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售后及技术服务,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环保化处理。。

  (二)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注:武平公司暂无2020年末相关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武义公司、东阳餐厨公司、平阳餐厨公司、武平公司、设备公司和温州嘉伟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话语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子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的对外担保行为,也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656,239.3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33,656.11万元,担保总额为789,895.43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3.89%。截止2021年4月16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616,565.2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71,208.21万元,担保总额为787,773.43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3.51%。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设备公司担保余额为1.50亿元,为武义公司、东阳餐厨公司、平阳餐厨公司、武平公司和温州嘉伟提供担保余额均为0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2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需要于2020年12月18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7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56,558,346元变更为1,256,542,551元(暂定)。公司2020年11月2日发行的伟20转债将于2021年5月6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期为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1月1日,考虑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伟20转债转股可能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最终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注: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均以回购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并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公司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和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玉燕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伟明环保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7日和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25088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传真:0577-86051888

  电子信箱:ir@cnweiming.com

  联系人:王菲,叶茂

  六、 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4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

  2、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3、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程鹏先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提高交流效率,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7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cnweiming.com),邮件标题注明“603568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邮箱:ir@cnweim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29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共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9家)、医药制造业(41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8家)、专用设备制造业(37家)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含本公司)。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和纪律处分3次,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李惠丰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邓红玉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姚丽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80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1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2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143.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856.70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11月6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5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投资计划如下:

  ■

  目前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情况下,公司暂时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资产管理部具体操作,内审部进行监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资产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持续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业务进行内部决策,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负责及时履行对募集资金投资业务的信息披露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5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公司”),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秦皇岛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无对秦皇岛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秦皇岛公司因投资、建设秦皇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秦皇岛项目”)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总借款期限为十四年。2021年4月16日,公司和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33100199920210301),愿意为秦皇岛公司与农业银行于2021年4月16日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33010499920210301)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秦皇岛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25,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根据担保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秦皇岛公司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70%,公司下属子公司昆山鹿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持股30%。秦皇岛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生物质能发电,固体废物治理,建材销售;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留守营镇北街喜顺家园;法定代表人:项光明;营业期限:2009年8月3日至2034年8月2日。

  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愿为债权人农业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秦皇岛公司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固定资产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25,000万元。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秦皇岛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秦皇岛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秦皇岛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秦皇岛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秦皇岛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616,565.2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71,208.2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87,773.43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3.51%,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31.19%。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保证合同》(33100199920210301)

  2、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33010499920210301)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 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7、 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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